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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助学社成立4年爱心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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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馨 发表于 2007-4-18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0余社员资助900多山区小孩

东莞有这样一群年轻人,他们在网络上成立一个社区,被他们称之为“家”的地方。所有的成员每天都会上网关注“家里”的信息,尽自己的力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东莞,无论是虚拟世界里的公益组织,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热心团体,数量并不少。建立快有4年的“阳光助学社”算是小有名气。

民政部门回应

合情合理未必合法

对于这个在网络上自发形成的团体及其开展的公益活动,民间组织管理部门表示,起出发点是好的,也收到一定的社会效果,但是合情合理未必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该法接受捐赠。该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该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很明显,阳光助学社并不在此范围之内。换而言之,它没有法律所授予的接收社会捐款(物)的资质。而且据信息检索,对于在互联网上成立相关公益性组织、团体,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定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东莞市民政部门表示,对于民间组织管理,国家有着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虚拟社区的团体,有一点是肯定的,“他的成员来源是无法控制其地域性的”。根据有关规定,注册的民间组织只能在注册地招收会员,但互联网上的社区成员可以来自全国各地,这是与国家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同时,在注册时该团体还应明确活动范围,而助学社除了募捐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外,其开展的其他活动在注册时也应予以明确。

律师意见

网络公益组织成法律盲点

有专家表示,虚拟的网络公益活动,在目前资金量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参与者的自我道德约束,但超过一定的资金量则无法以现有方式保证其公信力。另外,目前的工作量也不大,参与者自我奉献即可完成。当工作量巨大的时候,现有的无组织、无管理、无制度模式肯定无法适用。

东莞国祥律师事务所的郭鹏律师表示,网络捐款助学是公益行为,其合理性毋庸置疑,但其合法性则是则是当前法律的盲点。在众多网络“公益组织”中,相当一部分还停留在宣传的层面,没有进行任何实质上的善款(物)接收、发送工作,只是对若干贫困学生、重病患者、残疾人的生活困难情况进行文字、图片、声音、图像的宣传、报道,目的是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但是如果涉及到帮助别人代转资金的问题,则应该确保资金流动的透明化,做到专款专用,严防移作他用。

阳光助学,走在阳光外

——对话阳光助学社社长“春风绿茶”

上周日,阳光助学社在旗峰学校进行了2007年的第一场聚会,社员们开始兴致勃勃地讨论新一年的助学计划。然而在社长“春风绿茶”心里,助学社的未来,是他必须考虑的问题。毕竟,从严格的角度来讲,阳光助学社并不是取得民政部门批准的公益组织。记者与春风绿茶就次展开对话。

记者(下称“记”):据我所知,阳光助学社现在并不具备民政部门认可的“合法身份”,主要原因是什么?

春风绿茶(下称“绿”):其实我们之前有到相关部门去了解过情况,也很想让助学社拥有合法公益组织的身份,但有由于我们是网络公益组织,没有固定的资金积累,没有专职的成员等因素,按照现行的法规,我们这样一来的组织并不符合条件。

记:既然是网络公益组织,那么怎么能确保资助资金全部送往需要帮助的学生手里呢?

绿:我们实行的是“一对一”的助学制度。也就是说,资助人在我们的社区看到发布的学生资料后,最好是直接往学生的帐户上汇款。在汇款成功后,资助人会收到学生本人及其班主任、校长的亲笔信。我们并不建议有心资助学生的好心人委托本社成员代为缴款。在这过程中,阳光助学社的主要任务是到当地进行实地调研,核实学生的真实情况。

记:你现在对阳光助学社最大的希望是什么?

绿:我现在最希望的就是像阳光助学社一样的爱心组织,能够真正地成为合法的、有公信力公益组织。一直以来,我们处于一种“灰色地带”,如果能够走到阳光下,整合社会的资源,就能给需要帮助的人更多的爱心。

记者手记

爱心穿越虚拟到达现实

本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的社评曾披露了这样一组数据,在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了1000万家,有捐赠记录者不超过10万家。我国每年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国内富人、10%来自平民百姓。国内现有大小100多家慈善组织获得的捐助总额约50亿元,相当于当年中国GDP的0.05%。而这些数字在美国分别是120万家慈善基金组织,6700亿美元和9%的GDP份额。我们还了解到,在我过存在许多热心慈善事业的个体,却是报善无门。

两者之间的矛盾之源其实不难深究,源于我过目前慈善事业在管理和运作上所存在着的各种瓶颈。有关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的现状,已经难以适应慈善事业迅猛发展的需求,而慈善机构在认定、注册、管理和监督上,由于法律参照的缺失,在实际运作中往往会给资助方和受助方带来资助行为之外的成本和压力。因此,一方面在政府参与并主导之下,公共慈善举步维艰;另一方面许多怀有慈善意愿的个体,畏于慈善行政化所带来的影响,徘徊与慈善门外。

因为名分,许多“草根”的非营利慈善诉求无法获得其生存的现实空间。而当网络出现,并迅速在现实之外为公众开辟了一块新型的生活空间时,这些“草根”似乎看到了通往慈善“桃花源”的豁口。阳光助学社,无疑正是尝试穿过这个豁口的产物。然而这个新兴的事物,伴随着其不断的发展,也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而这些困难在很多时候能够被抑制,几乎维系于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个体的道德自律。在阳光助学社里,听到最多的声音就是诚信和责任。

助学社其实也一直在寻求自身定位和公众认可,他们正在努力加强内部工作总结和规范化。希望通过这样不仅使外面的人、关注助学社的人甚至是社员自己,了解和意识到助学社真实的存在,要让每一颗关注贫困山区失学少年成长的爱心穿越虚拟到达现实。正如助学社发起人“春风绿茶”所说:“助学社虽然是没有实体的机构,但助学社是存在与社会的,是属于我们大家的,也是存在山区孩子们的心里。”

阳光助学社的尝试,也许就是一种“草根”慈善的新突破。
有不为 发表于 2007-4-18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转到希望论坛 的 助学交流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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