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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大家要求贴:追风筝的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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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_ppk 发表于 2007-3-4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
aa_ppk 发表于 2007-3-7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继续啊//
 楼主| 素馨 发表于 2007-3-9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继续~~

第 六 章

冬天。

  每年下雪的第一天,我都会这样度过:一大清早我穿着睡衣,走到屋子外面,双臂环抱抵御严寒。我发现车道、爸爸的轿车、围墙、树木、屋顶还有山丘,统统覆盖着一英尺厚的积雪。我微笑。天空一碧如洗,万里无云。白晃晃的雪花刺痛我的眼睛。我捧起一把新雪,塞进嘴里,四周静谧无声,只有几声乌鸦的啼叫传进耳里。我赤足走下前门的台阶,把哈桑


叫出来看看。

  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温暖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理由很简单:每当天寒地冻,学校就停课了。于我而言,冬天意味着那些复杂的除法题目的结束,也不用去背保加利亚的首都,可以开始一连三个月坐在火炉边跟哈桑玩扑克,星期二早晨去电影院公园看免费的俄罗斯影片,早上堆个雪人之后,午餐吃一顿甜芜青拌饭。

  当然还有风筝。放风筝。追风筝。

  对于某些可怜的孩子来说,冬天并不代表学期的结束,还有种叫自愿冬季课程的东西。据我所知,没有学生自愿去参加那些课程,当然是父母自愿送他们去。幸运的是,爸爸不是这样的家长。我记得有个叫艾哈迈德的家伙,住的地方跟我家隔街相望。他的父亲可能是个什么医生,我想。艾哈迈德患有癫痫,总是穿着羊毛内衣,戴一副黑框眼镜——阿塞夫经常欺负他。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哈扎拉佣人把车道上的雪铲开,为那辆黑色的欧宝清道。我看着艾哈迈德和他的父亲上车,艾哈迈德穿着羊毛内衣和冬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我穿着法兰绒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毯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望着北边白雪皑皑的山头。望着它们,直到再次入睡。

  我喜欢喀布尔的冬天。我喜欢夜里满天飞雪轻轻敲打我的窗户,我喜欢新霁的积雪在我的黑色胶靴下吱嘎作响,我喜欢感受铁炉的温暖,听寒风呼啸着吹过街道、吹过院子。但更重要的是,每逢林木萧瑟,冰雪封路,爸爸和我之间的寒意会稍微好转。那是因为风筝。爸爸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屋顶之下,但我们生活在各自的区域,风筝是我们之间薄如纸的交集。

  每年冬天,喀布尔的各个城区会举办风筝比赛。如果你是生活在喀布尔的孩子,那么比赛那天,无疑是这个寒冷季节最令人振奋的时候。每次比赛前夜我都会失眠,我会辗转反侧,双手借着灯光在墙上投射出动物形状的影子,甚至裹条毛毯,在一片漆黑中到阳台上呆坐。我像是个士兵,大战来临前夜试图在战壕上入睡。其实也差不多,在喀布尔,斗风筝跟上战场有点相像。

  跟任何战争一样,你必须为自己做好准备。有那么一阵,哈桑和我经常自己制作风筝。秋天开始,我们每周省下一点零用钱,投进爸爸从赫拉特买来的瓷马里面。到得寒风呼啸、雪花飞舞的时候,我们揭开瓷马腹部的盖子,到市场去买竹子、胶水、线、纸。我们每天花几个小时,打造风筝的骨架,剪裁那些让风筝更加灵动的薄棉纸。再接着,我们当然还得自己准备线。如果风筝是枪,那么缀有玻璃屑的线就是膛里的子弹。我们得走到院子里,把五百英尺线放进一桶混有玻璃屑的胶水里面,接着把线挂在树上,让它风干。第二天,我们会把这为战斗准备的线缠绕在一个木轴上。等到雪花融化、春雨绵绵,喀布尔每个孩子的手指上,都会有一些横切的伤口,那是斗了一个冬天的风筝留下的证据。我记得开学那天,同学们挤在一起,比较各自的战伤。伤口很痛,几个星期都好不了,但我毫不在意。我们的冬天总是那样匆匆来了又走,伤疤提醒我们怀念那个最令人喜爱的季节。接着班长会吹口哨,我们排成一列,走进教室,心中已然渴望冬季的到来,但招呼我们的是又一个幽灵般的漫长学年。

  0但是没隔多久,事实证明我和哈桑造风筝实在不行,斗风筝倒是好手。我们设计的风筝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逃悲惨的命运。所以爸爸开始带我们去塞弗的店里买风筝。塞弗是个近乎瞎眼的老人,以替人修鞋为生,但他也是全城最著名的造风筝高手。他的小作坊在拥挤的雅德梅湾大道上,也就是喀布尔河泥泞的南岸那边。爸爸会给我们每人买三个同样的风筝和几轴玻璃线。如果我改变主意,求爸爸给我买个更大、更好看的风筝,爸爸会买给我,可是也会给哈桑买一个。有时我希望他别给哈桑买,希望他最疼我。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自家的孩子鼓劲加油。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有一次,有个多嘴的印度小孩,他家最近才搬到附近,告诉我们,在他的家乡,斗风筝必须严格遵守一些规则和规定。“你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放风筝,并且你必须站在风向成直角的地方。”他骄傲地说,“还有,你不能用铝来做玻璃线。”

  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让你吹吧。这个印度小孩很快会学到的,跟英国人在这个世纪之初以及俄国人在1980年代晚期学到的如出一辙:阿富汗人是独立的民族。阿富汗人尊重风俗,但讨厌规则,斗风筝也是这样。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

  不仅如此,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追逐十分激烈:追风筝的人蜂拥着漫过大街小巷,相互推搡,像西班牙人那样。我曾看过一本书,说起他们在斗牛节时被公牛追赶的景象。有一年某个邻居的小孩爬上松树,去捡风筝,结果树枝不堪重负,他从三十英尺高的地方跌下来,摔得再也无法行走,但他跌下来时手里还抓着那只风筝。如果追风筝的人手里拿着风


筝,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多年过去,我曾见到无数家伙参与追风筝,但哈桑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我跑到拐角处,发现哈桑低首飞奔,根本就没有抬头看看天空,汗水浸透了他后背的衣服。我踩到一块石头,摔了一跤——我非但跑得比哈桑慢,也笨拙得多,我总是羡慕他与生俱来的运动才能。我站起身来,瞥见哈桑又拐进了另一条巷子。我艰难地追着他,摔破的膝盖传来阵阵剧痛。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就在独立中学旁边。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真的看着对方。就在那时,哈桑的脸又变了。也许没有变,不是真的变了,但我瞬间觉得自己看到了两张脸,一张是我认得的,我从小熟悉的;另外一张,第二张,就隐藏在表层之下。我曾经看到过他的脸色变化——总是吓我一跳,它每次出现不过惊鸿一瞥,但足以让我疑惑不安,觉得自己也许曾在什么地方见到过。随后,哈桑眨眨眼,他又是他了,只是哈桑了。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除非真主——如果他存在的话——弄瞎了我的眼,不然风筝一定会落进他张开的臂弯里。
 楼主| 素馨 发表于 2007-3-9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1975年冬天,我最后一次看到哈桑追风筝。

  通常,每个街区都会举办自己的比赛。但那年,巡回赛由我所在的街区,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举办,几个其他的城区——卡德察区、卡德帕湾区、梅寇拉扬区、科德桑吉区——也应邀参加。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在谈论即将举办的巡回赛,据说这是二十五年来规模最大的风筝比赛。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铺满毛皮的椅子上,烤着火,边喝茶边交谈。早些时候,阿里服侍我们用过晚餐——土豆、咖喱西兰花拌饭,回去跟哈桑度过漫漫长夜。爸爸塞着他的烟管,我求他讲那个故事给我听,据说某年冬天,有一群狼从山上下来,游荡到赫拉特,迫使人们在屋里躲了一个星期。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巡回赛,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或者该怎么说。我要是取胜了会怎么样呢?他只是交给我一把钥匙吗?我是斗风筝的好手,实际上,是非常出色的好手。好几次我差点赢得冬季巡回赛——有一次,我还进了前三名。但差点儿和赢得比赛是两回事,不是吗?爸爸从来不差点儿,他只是获胜,获胜者赢得比赛,其他人只能回家。爸爸总是胜利,赢得一切他想赢得的东西。难道他没有权利要求他的儿子也这样吗?想想吧,要是我赢得比赛……

  爸爸吸着烟管,跟我说话。我假装在听,但我听不进去,有点心不在焉,因为爸爸随口一说,在我脑海埋下了一颗种子:赢得冬季巡回赛是个好办法。我要赢得比赛,没有其他选择。我要赢得比赛,我的风筝要坚持到最后。然后我会把它带回家,带给爸爸看。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那么也许我在家里孤魂野鬼般的日子就可以结束。我让自己幻想着:我幻想吃晚饭的时候,充满欢声笑语,而非一言不发,只有银餐具偶尔的碰撞声和几声“嗯哦”打破寂静。我想像星期五爸爸开着车带我去帕格曼,中途在喀尔卡湖稍作休憩,吃着炸鳟鱼和炸土豆。我们会去动物园看看那只叫“玛扬”的狮子,也许爸爸不会一直打哈欠,偷偷看着他的腕表。也许爸爸甚至还会看看我写的故事,我情愿为他写一百篇,哪怕他只挑一篇看看。也许他会像拉辛汗那样,叫我“亲爱的阿米尔”。也许,只是也许,他最终会原谅我杀了他的妻子。

  爸爸告诉我有一天他割断了十四只风筝的线。我不时微笑,点头,大笑,一切恰到好处,但我几乎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现在我有个使命了,我不会让爸爸失望。这次不会。

  巡回赛前夜大雪纷飞。哈桑和我坐在暖炉桌前玩一种叫做“番吉帕”的扑克游戏,寒风吹着树枝,打在窗户上嗒嗒作响。当天早些时候,我要阿里替我们布置暖炉桌——在一张低矮的桌子下面,摆放电暖片,然后盖上厚厚的棉毯。他在桌旁铺满地毯和坐垫,足够供二十个人坐下,把腿伸进桌子下面。每逢下雪,哈桑和我经常整天坐在暖炉桌边,下棋或者打牌,主要是玩“番吉帕”。

  我杀了哈桑两张方块10,打给他两条J和一张6。隔壁是爸爸的书房,他和拉辛汗在跟几个人谈生意。其中有个我认得是阿塞夫的父亲。隔着墙,我能听到喀布尔新闻广播电台沙沙的声音。

  哈桑杀了6,要了两条J。达乌德汗在收音机中宣布有关外国投资的消息。

  “他说有一天喀布尔也会拥有电视。”我说。

  “谁?”

  “达乌德汗,你这个家伙,我们的总统。”

  哈桑咯咯笑起来,“我听说伊朗已经有了。”他说。

  我叹了一口气:“那些伊朗人……”对多数哈扎拉人来说,伊朗是个避难所,我猜想也许是因为多数伊朗人跟哈扎拉人一样,都是什叶派穆斯林。但我记得夏天的时候有个老师说起伊朗人,说他们都是笑面虎,一边用手拍拍你的后背示好,另一只手却会去掏你的口袋。我将这个告诉爸爸,爸爸说我的老师不过是个嫉妒的阿富汗人,他嫉妒,因为伊朗在亚洲声望日隆,而世界上多数人看世界地图的时候还找不到阿富汗在哪里。“这样说很伤感情,”他说,耸着肩,“但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好。”

  “有一天我会给你买的。”我说。

  哈桑笑逐颜开:“电视机?真的吗?”

  “当然,还不是黑白的那种。到时我们也许都是大人了,不过我会给我们买两个。一个给你,一个给我。”

  “我要把它放在我画画的桌子上。”哈桑说。

  他这么说让我觉得很难过。我为哈桑的身份、为他居住的地方难过。他长大之后,将会像他父亲一样,住在院子里那间破房子,而他对此照单全收,让我觉得难过。我抽起最后一张牌,给他一对Q和一张10。

  哈桑要了一对Q,“你知道吗,我觉得你明天会让老爷觉得很骄傲。”

  “你这样想啊?”

  “安拉保佑。”他说。

  “安拉保佑。”我回应,虽然这句“安拉保佑”从我嘴里说出来有些口不由心。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得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我杀了他的K,扔给他最后一张牌:黑桃A。他必须吃下。我赢了,不过在洗牌的时候,我怀疑这是哈桑故意让我赢的。

 “阿米尔少爷?”

  “怎么啦?”

  “你知道……我喜欢我住的地方。”他总是这样,能看穿我的心事,“它是我的家。”

  
  “不管怎样,”我说,“准备再输一局吧。”
 楼主| 素馨 发表于 2007-3-9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七 章

  次日早晨,哈桑在泡早餐红茶,他告诉我他做了一个梦。“我们在喀尔卡湖,你,我,爸爸,老爷,拉辛汗,还有几千个人。”他说,“天气暖和,阳光灿烂,湖水像镜子一样清澈。但是没有人游泳,因为他们说湖里有个鬼怪。它在湖底潜伏着,等待着。”

  他给我倒了一杯茶,加了糖,吹了几下,把它端给我。“所以大家都很害怕,不敢下水。突然间你踢掉鞋子,阿米尔少爷,脱掉你的衣服。‘里面没有鬼怪,’你说,‘我证明给你


们看看。’大家还来不及阻止你,你一头扎进湖里,游开了。我跟着你,我们都游着。”

  “可是你不会游泳。”

  哈桑哈哈大笑:“那是在梦里啊,阿米尔少爷,你能做任何事情。每个人都尖声叫唤:‘快起来!快起来!’但我们只是在冰冷的湖水里面游泳。我们游到湖中央,停下来。我们转向湖岸,朝人们挥手。他们看起来像小小的蚂蚁,但我们能听到他们的掌声。现在他们知道了,湖里没有鬼怪,只有湖水。随后他们给湖改了名字,管它叫‘喀布尔的苏丹阿米尔和哈桑之湖’。我们向那些到湖里游泳的人收钱。”

  “这梦是什么意思呢?”我说。

  他替我烤好馕饼,涂上甜果酱,放在盘子里。“我不知道,我还指望你告诉我呢。”

  “好吧,那是个愚蠢的梦而已,没有什么含义。”

  “爸爸说梦总是意味着某种东西。”

  我喝着茶,“那么你为什么不去问他呢?他多聪明呀。”我的不耐烦简直出乎自己意料。我彻夜未眠,脖子和后背像绷紧的钢丝,眼睛刺痛。即使这样,我对哈桑也太刻薄了。我差点向他道歉,但是没有。哈桑明白我只是精神紧张。哈桑总是明白我。

  楼上,我听见从爸爸的卫生间传来一阵水流的声音。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阿里在我们身后关上门。我听见他低声祈祷——每次他儿子外出,他总是要祈祷。

  我从来没有见到街上有这么多人。儿童在打雪仗,拌嘴,相互追逐,咯咯笑着。风筝斗士和帮他们拿卷轴的人挤在一起,做最后的准备。周围的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已经挤满了看客,他们斜躺在折叠椅上,暖水壶里的红茶热气腾腾,录音机传出艾哈迈德·查希尔[1]Ahmad Zahir(1946~1979),阿富汗歌星。[1]喧闹的音乐。风靡全国的艾哈迈德·查希尔改进了阿富汗音乐,给传统的手鼓和手风琴配上电吉他、小号和鼓,激怒了那些保守的教徒。无论在台上表演还是开派对,他都跟以前那些呆板的歌手不同,他拒绝木无表情的演出,而是边唱边微笑——有时甚至对女人微笑。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发现爸爸和拉辛汗坐在一张长凳上,两人都穿着羊毛衫,喝着茶。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他穿着一双黑色的橡胶雪靴,厚厚的羊毛衫和褪色的灯芯绒裤外面,罩着绿色的长袍。阳光照在他脸上,我看到他唇上那道粉红色的伤痕已经弥合得很好了。

  0突然间我想放弃,把东西收起来,转身回家。我在想什么呢?我既然已经知道结局,何必还要让自己来体验这一切呢?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我觉得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今天,即使是我,也必定难逃惨败。

  “我有点不想在今天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转动双脚,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我不知道,也许我们该回家去。”

  接着他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我对他脑海盘桓的念头常常一无所知,可是我在他面前怎么就像一本打开的书?到学校上学的人是我,会读书写字的人是我,聪明伶俐的也是我。哈桑虽然看不懂一年级的课本,却能看穿我。这让人不安,可是有人永远对你的需求了如指掌,毕竟也叫人宽心。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他微笑:“没有鬼怪。”

  “你确定?”

  他闭上双眼,点点头。

  我看着那些在街道蹿上蹿下打雪仗的孩子,“今天是个好日子,对吧?”

  “我们来放风筝吧。”他说。

  当时我觉得哈桑那个梦可能是他编出来的。那可能吗?我确定不是,哈桑没那么聪明,我也没那么聪明。但不管是否是编造的,那个愚蠢的梦缓解了我的焦虑。兴许我该除去衣服,到湖里去游一游。为什么不呢?

  “我们来放。”我说。

  哈桑神色一振:“好啊!”他举起我们的风筝:红色的风筝,镶着黄边,在竖轴和横轴交叉的地方,有塞弗的亲笔签名。他舔舔手指,把它举起,测试风向,然后顺风跑去。我们偶尔也在夏天放风筝,他会踢起灰尘,看风吹向什么方位。我手里的卷轴转动着,直到哈桑停下来,大约在五十英尺开外。他将风筝高举过顶,仿佛一个奥运会的田径运动员高举获得的金牌。按照我们往常的信号,我猛拉两次线,哈桑放开了风筝。

  虽说爸爸和学校的老师诲我不倦,我终究无法对真主死心塌地。可是当时,从教义答问课程学到的某段《可兰经》涌上嘴边,我低声念诵,然后深深吸气,呼气,跟着拉线跑开。不消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发出宛如鸟儿扑打翅膀的声音。哈桑拍掌称好,跑在我身后。我把卷轴交给他,双手拉紧风筝线,他敏捷地将那松弛的线卷起来。

  空中已经挂着至少二十来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不到一个钟头,这


个数字翻了一番,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风筝在苍穹来回飞舞,熠熠生辉。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这风正适宜放风筝,风速不大,恰好能让风筝飘浮起来,也便于操控。哈桑在我身旁,帮忙拿着卷轴,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

  顷刻间,割线开始了,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回旋着跌落下来。它们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我能听得见那些追风筝的人,高声叫嚷,奔过大街小巷。有人扯开喉咙,报告说有两条街上爆发冲突了。

  我偷眼望向爸爸,看见他和拉辛汗坐在一起,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他在为我加油吗?还是希望我的失败给他带来愉悦?放风筝就是这样的,思绪随着风筝高低起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仍在放着风筝,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我坚持了这么久,他是不是很吃惊?你的眼睛没有看着天上,你坚持不了多久啦。我将视线收回空中。有只红色的风筝正在飞近——我发现它的时间恰到好处。我跟它对峙了一会,它失去耐心,试图从下面割断我,我将它送上了不归路。

  街头巷尾满是凯旋而回的追风筝者,他们高举追到的战利品,拿着它们在亲朋好友面前炫耀。但他们统统知道最好的还没出现,最大的奖项还在飞翔。我割断了一只带有白色尾巴的黄风筝,代价是食指又多了一道伤口,血液汩汩流入我的掌心。我让哈桑拿着线,把血吸干,在牛仔裤上擦擦手指。

  又过了一个钟头,天空中幸存的风筝,已经从约莫五十只剧减到十来只。我的是其中之一,我杀入前十二名。我知道巡回赛到了这个阶段,会持续一段时间,因为那些家伙既然能活下来,技术实在非同小可——他们可不会掉进简单的陷阱里面,比如哈桑最喜欢用的那招,古老的猛升急降。

  到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屋顶那些看客戴上围巾,穿上厚厚的外套。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仍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就像堆在墙上的雪花那样,一次一片地累积。

  我的眼光转向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面,它大开杀戒。

  “它干掉几只?”我问。

  “我数过了,十一只。”哈桑说。

  “你知道放风筝的人是谁吗?”

  哈桑啪嗒一下舌头,仰起下巴。那是哈桑的招牌动作,表示他不知道。蓝风筝割断一只紫色的大家伙,转了两个大圈。隔了十分钟,它又干掉两只,追风筝的人蜂拥而上,追逐它们去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只剩下四只风筝了。我的风筝仍在飞翔,我的动作无懈可击,仿佛阵阵寒风都照我的意思吹来。我从来没有这般胜券在握,这么幸运,太让人兴奋了!我不敢抬眼望向那屋顶,眼光不敢从天空移开,我得聚精会神,聪明地操控风筝。又过了十五分钟,早上那个看起来十分好笑的梦突然之间触手可及: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家伙了,那只蓝风筝。

  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那条玻璃线。人们纷纷顿足、拍掌、尖叫、欢呼。“干掉它!干掉它!”我在想,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音乐震耳欲聋,蒸馒头和油炸菜饼的香味从屋顶和敞开的门户飘出来。

  但我所能听到的——我迫使自己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我所看到的,只是那只蓝风筝。我所闻到的,只是胜利的味道。获救。赎罪。如果爸爸是错的,如果真像他们在学校说的,有那么一位真主,那么他会让我赢得胜利。我不知道其他家伙斗风筝为了什么,也许是为了在人前吹嘘吧。但于我而言,这是惟一的机会,让我可以成为一个被注目而非仅仅被看到、被聆听而非仅仅被听到的人。倘若真主存在,他会引导风向,让它助我成功,我一拉线,就能割断我的痛苦,割断我的渴求,我业已忍耐得太久,业已走得太远。刹那之间,就这样,我信心十足。我会赢。只是迟早的问题。

  结果比我预想的要快。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我卷开线,让它飞高。我的风筝转了一个圈,飞到那只蓝色家伙的上面,我稳住位置。蓝风筝知道自己麻烦来了,它绝望地使出各种花招,试图摆脱险境,但我不会放过它,我稳住位置。人群知道胜负即将揭晓。“干掉它!干掉它!”的齐声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

  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着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也不用看。哈桑抱着我的脖子,不断尖叫。
 楼主| 素馨 发表于 2007-3-9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棒了!太棒了!阿米尔少爷!”

  我睁开眼睛,望见蓝风筝猛然扎下,好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我眨眨眼,疲累不堪,想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突然间我腾空而起,从空中望着自己。黑色的皮衣,红色的围巾,褪色的牛仔裤。一个瘦弱的男孩,肤色微黄,身材对于十二岁的孩子来说显得有些矮小。他肩膀窄小,黑色的眼圈围着淡褐色的眼珠,微风吹起他淡棕色的头发。他抬头望


着我,我们相视微笑。

  然后我高声尖叫,一切都是那么色彩斑斓、那么悦耳动听,一切都是那么鲜活、那么美好。我伸出空手抱着哈桑,我们跳上跳下,我们两个都笑着、哭着。“你赢了,阿米尔少爷!你赢了!”

  “我们赢了!我们赢了!”我只说出这句话。这是真的吗?在过去的日子里,我眨眨眼,从美梦中醒来,起床,下楼到厨房去吃早餐,除了哈桑没人跟我说话。穿好衣服。等爸爸。放弃。回到我原来的生活。然后我看到爸爸在我们的屋顶上,他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拍掌称快。就在那儿,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看见爸爸站在屋顶上,终于以我为荣。

  但他似乎在做别的事情,双手焦急地摇动。于是我明白了,“哈桑,我们……”

  “我知道,”他从我们的拥抱中挣脱,“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他放下卷轴,撒腿就跑,他穿的那件绿色长袍的后褶边拖在雪地上。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再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已是二十六年之后,在一张褪色的宝丽莱照片上。

  人群涌上来向我道贺,我开始把风筝收回来。我跟他们握手,向他们道谢。那些比我更小的孩童望着我的眼神充满敬畏,我是个英雄。人们伸手拍拍我的后背,摸摸我的头发。我边拉着线,边朝每个人微笑,但我的心思在那个蓝风筝上。

  最后,我收回了自己的风筝。我捡起脚下的卷轴,把松弛的线收好,期间又握了几双手,接着走回家。走到那扇锻铁大门时,阿里在门后等着,他从栅栏伸出手,“恭喜。”

  我把风筝和卷轴给他,握握他的手,“谢谢你,亲爱的阿里。”

  “我一直为你祈祷。”

  “继续祈祷吧,我们还没全赢呢。”

  我匆忙走回街上。我没向阿里问起爸爸,我还不想见到他。在我脑里,一切都计划好了:我要班师回朝,像一个英雄,用鲜血淋漓的手捧着战利品。我要万头攒动,万众瞩目,罗斯坦和索拉博彼此打量,此时无声胜有声。然后年老的战士会走向年轻的战士,抱着他,承认他出类拔萃。证明。获救。赎罪。然后呢?这么说吧……之后当然是永远幸福。还会有别的吗?

  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街道不多,彼此成直角纵横交错,像个棋盘。当时它是个新城区,仍在蓬勃发展中,已建成的住宅区有八英尺高的围墙,在它们之间,街道上有大量的空地和尚未完工的房子。我跑遍每条街巷,搜寻哈桑的踪迹。到处都是忙着收起折叠椅的人们,在整天的狂欢之后,收起食物和器皿。有些还坐在他们的屋顶上,高声向我道贺。

  在我们家南边第四条街,我碰到奥马尔,他父亲是工程师,也是爸爸的朋友。他正在自家门前的草坪上,跟他弟弟玩足球。奥马尔是个不错的家伙。我们是四年级的同学,有次他送给我一枝水笔,配有抽取式墨水盒那种。

  “听说你赢了,阿米尔,”他说,“恭喜恭喜。”

  “谢谢,你见到哈桑了吗?”

  “你的哈扎拉人?”

  我点点头。

  奥马尔用头将足球顶给他弟弟,“我听说他追风筝可厉害了。”他弟弟将足球顶回来,奥马尔伸手抓住,拍上拍下。“不过我总是奇怪他是怎么追到的。我的意思是说,他的眼睛那么小,怎么能看到任何东西呢?”

  他弟弟哈哈大笑,随后又要回足球,奥马尔没理他。

  “你见到他了吗?”

  奥马尔伸出拇指,朝肩膀后指了指西南边的方向:“刚才我看见他朝市场那边跑过去。”

  “谢谢。”我赶忙跑开。

  我到达市场那边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粉红色和紫色的晚霞点缀着天空。再走几条街就是哈吉·雅霍清真寺,僧侣在那儿高声呼喊,号令那些朝拜者铺开毯子,朝西边磕头,诚心祷告。每日五次的祈祷哈桑从不错过,就算我们在玩,他也会告退,从院子里的深井汲起一桶水,清洗完毕,消失在那间破屋子里面。隔几分钟,他就会面带微笑走出来,发现我坐在墙上,或者坐在树枝上。可是,他今晚就要错过祈祷了,那全因为我。

  市场不一会就空荡荡的,做生意的人都打烊了。我在一片泥泞中奔走,两边是成排的、挤得紧紧的小店,人们可以在一个血水横流的摊前买刚宰好的野鸡,而隔壁的小店则出售电子计算器。我在零落的人群中寻路前进,步履维艰的乞丐身上披着一层又一层的破布,小贩肩上扛着毛毯,布料商人和出售生鲜的屠夫则在关上铺门。我找不到哈桑的踪迹。

  我停在一个卖干果的小摊前面,有个年老的商人戴着蓝色的头巾,把一袋袋松子和葡萄干放到驴子身上。我向他描述哈桑的相貌。

  他停下来,久久看着我,然后开口说:“兴许我见过他。”

  “他跑哪边去了?”




  他上下打量着我:“像你这样的男孩,干吗在这个时候找一个哈扎拉人呢?”他艳羡地看着我的皮衣和牛仔裤——牛仔穿的裤子,我们总是这样说。在阿富汗,拥有任何不是二手的美国货,都是财富的象征。

  “我得找到他,老爷。”

  “他是你的什么人?”他问。我不知道他干吗要这样问,但我提醒自己,不耐烦只会让他缄口不言。

  “他是我家仆人的儿子。”我说。

  那老人扬了扬灰白的眉毛:“是吗?幸运的哈扎拉人,有这么关心他的主人。他的父亲应该跪在你跟前,用睫毛扫去你靴子上的灰尘。”

  “你到底告不告诉我啊?”

  他将一只手放在驴背上,指着南边:“我想我看见你说的那个男孩朝那边跑去。他手里拿着一只风筝,蓝色的风筝。”

  “真的吗?”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这样承诺过。好样的,哈桑。好样的,可靠的哈桑。他一诺千金,替我追到了最后那只风筝。

  “当然,这个时候他们也许已经逮住他了。”那个老人咕哝着说,把另一个箱子搬到驴背上。

  “什么人?”

  “其他几个男孩。”他说,“他们追着他,他们的打扮跟你差不多。”他抬眼看看天空,叹了口气,“走开吧,你耽误了我做祷告。”

  但我已经朝那条小巷飞奔而去。

  有那么几分钟,我徒劳无功地在市场中搜寻着。兴许那个老人看走了眼,可是他看到了蓝色的风筝。想到亲手拿着那只风筝……我探头寻找每条通道,每家店铺。没有哈桑的踪迹。

  我正在担心天就快黑了,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我来到一条僻静、泥泞的小巷。市场被一条大路分成两半,它就在那条大路的末端,成直角伸展开去。小巷车辙宛然,我走在上面,随着声音而去。靴子在泥泞中吱嘎作响,我呼出的气变成白雾。这狭窄的巷道跟一条冻结小溪平行,要是在春天,会有溪水潺潺流淌。小巷的另外一边是成排的柏树,枝头堆满积雪,散落在一些窄巷交错的平顶黏土房屋之间——那些房子比土屋茅舍好不了多少。

  我又听见那声音,这次更响了,从某条小巷传出来。我悄悄走进巷口,屏住呼吸,在拐角处窥探。

  那小巷是死胡同,哈桑站在末端,摆出一副防御的姿势: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有一堆破布瓦砾,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挡住哈桑去路的是三个男孩,就是达乌德汗发动政变隔日,我们在山脚遇到、随后又被哈桑用弹弓打发走的那三个。瓦里站在一边,卡莫在另外一边,阿塞夫站在中间。我感到自己身体收缩,一阵寒意从脊背升起。阿塞夫神态放松而自信,他正在戴上他的不锈钢拳套。其他两个家伙紧张地挪动着双脚,看看阿塞夫,又看看哈桑,仿佛他们困住某种野兽,只有阿塞夫才能驯服。

  “你的弹弓呢,哈扎拉人?”阿塞夫说,玩弄着手上的拳套,“你说过什么来着?‘他们会管你叫独眼龙阿塞夫。’很好,独眼龙阿塞夫。太聪明了,真的很聪明。再说一次,当人们手里握着上了膛的武器,想不变得聪明也难。”

  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我慢慢地、安静地呼着气,全身麻木。我看见他们逼近那个跟我共同长大的男孩,那个我懂事起就记得他的兔唇的男孩。

  “但你今天很幸运,哈扎拉人。”阿塞夫说。他背朝我,但我敢打赌他脸上一定挂着邪恶的笑容。“我心情很好,可以原谅你。你们说呢,小子们?”

  “太宽宏大量了,”卡莫喊道,“特别是考虑到他上次对我们那样粗鲁无礼。”他想学着阿塞夫的语调,可是声音里面有些颤抖。于是我明白了:他害怕的不是哈桑,绝对不是。他害怕,是因为不知道阿塞夫在打什么主意。

  阿塞夫做了个解散的手势。“原谅你,就这样。”他声音放低一些,“当然,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我的原谅需要一点小小的代价。”

  “很公平。”卡莫说。

  “没有什么是免费的。”瓦里加上一句。

  “你真是个幸运的哈扎拉人。”阿塞夫说,朝哈桑迈上一步。“因为今天,你所有付出的代价只是这个蓝风筝。公平的交易,小子们,是不是啊?”

  “不止公平呢。”卡莫说。

  即使从我站的地方,我也能看到哈桑眼里流露的恐惧,可是他摇摇头。“阿米尔少爷赢得巡回赛,我替他追这只风筝。我公平地追到它,这是他的风筝。”

  “忠心的哈扎拉人,像狗一样忠心。”阿塞夫说。

  卡莫发出一阵战栗、紧张的笑声。

  “但在你为他献身之前,你想过吗?他会为你献身吗?难道你没有觉得奇怪,为什么他跟客人玩总不喊上你?为什么他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才理睬你?我告诉你为什么,哈扎拉人。因为对他来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只丑陋的宠物。一种他无聊的时候可以玩的东西,一种他发怒的时候可以踢开的东西。别欺骗自己了,别以为你意味着更多。”
 楼主| 素馨 发表于 2007-3-9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米尔少爷跟我是朋友。”哈桑红着脸说。

  “朋友?”阿塞夫大笑说,“你这个可怜的白痴!总有一天你会从这小小的幻想中醒来,发现他是个多么好的朋友。听着,够了,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




  阿塞夫一愣,他开始退后一步,“最后的机会了,哈扎拉人。”

  哈桑的回答是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不管你想干吗,”阿塞夫解开外套的纽扣,将其脱下,慢条斯理地折叠好,将它放在墙边。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如果我喊出来,我生命中剩下的光阴将会全然改观。但我没有,我只是看着,浑身麻木。

  阿塞夫挥挥手,其他两个男孩散开,形成半圆,将哈桑包围在小巷里面。

  “我改变主意了,”阿塞夫说,“我不会拿走你的风筝,哈扎拉人。你会留着它,以便它可以一直提醒你我将要做的事情。”

  然后他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阿塞夫的额头。阿塞夫大叫着扑向哈桑,将他击倒在地。瓦里和卡莫一拥而上。

  我抓紧拳头,合上双眼。

  一段记忆:

  “你知道哈桑跟你喝着同一个胸脯的奶水长大吗?你知道吗,阿米尔少爷?萨吉娜,乳母的名字。她是个漂亮的哈扎拉女人,有双蓝眼睛,从巴米扬来,她给你们唱古老的婚礼歌谣。人们说同一个胸脯喂大的人就是兄弟。你知道吗?”

  一段记忆:

  “每人一个卢比,孩子们。每人只要一个卢比,我就会替你们揭开命运的帷幕。”那个老人倚墙而坐,黯淡无光的双眼像滑溜溜的银子,镶嵌在一双深深的火山洞口中。算命先生弯腰拄着拐杖,从消瘦的脸颊下面伸出一只嶙峋的手,在我们面前做成杯状。“每人一个卢比就可知道命运,不贵吧?”哈桑放了个铜钿在他粗糙的手掌上,我也放了一个。“以最仁慈、最悲悯的安拉之名。”那位老算命先生低声说。他先是拿起哈桑的手,用一只兽角般的指甲,在他掌心转了又转,转了又转。跟着那根手指飘向哈桑的脸庞,慢慢摸索着哈桑脸颊的曲线、耳朵的轮廓,发出干燥的刮擦声。他的手指生满老茧,轻轻拂着哈桑的眼睑。手停在那儿,迟疑不去。老人脸上掠过一抹阴影,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老人抓起哈桑手,把那个卢比还给他。“让我看看你怎么样,小朋友?”他说。墙那边传来公鸡的叫声。老人伸手来拉我的手,我抽回来。

  一个梦境:

  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寒风凛冽,吹着雪花,刺痛了我的双眼。我在白雪皑皑中跋涉。我高声求救,但风淹没了我的哭喊。我颓然跌倒,躺在雪地上喘息,茫然望着一片白茫茫,寒风在我耳边呼啸,我看见雪花抹去我刚踩下的脚印。我现在是个鬼魂,我想,一个没有脚印的鬼魂。我又高声呼喊,但希望随着脚印消逝。这当头,有人闷声回应。我把手架在眼睛上,挣扎着坐起来。透过风雪飞舞的帘幕,我看见人影摇摆,颜色晃动。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一只手伸在我面前,我望见手掌上有深深的、平行的伤痕,鲜血淋漓,染红了雪地。我抓住那只手,瞬间雪停了。我们站在一片原野上,绿草如茵,天空中和风吹着白云。我抬眼望去,但见万里晴空,满是风筝在飞舞,绿的、黄的、红的、橙的。它们在午后的阳光中闪耀着光芒。

  小巷堆满了破铜烂铁,废弃的自行车轮胎、标签剥落的玻璃瓶子、卷边的杂志、发黄的报纸,所有这些,散落在一堆砖头和水泥板间。墙边有个锈蚀的铁火炉,炉洞像血盆大口般张开。但在那些垃圾之间,有两件东西让我无法移开眼光:一件是蓝风筝,倚在墙边,紧邻铁炉;另一件是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丢在那堆碎砖块上面。

  “我不知道,”瓦里说,“我爸爸说那是犯罪。”他的声音自始至终充满了怀疑、兴奋、害怕。哈桑趴在地上。卡莫和瓦里一人抓住他一只手,将其从手肘扭转,压在哈桑背后。阿塞夫站在他们上方,用雪靴的后跟踩着哈桑的脖子后面。

  “你爸爸不会发现。”阿塞夫说,“给这头无礼的蠢驴一点教训,跟犯罪有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瓦里咕哝着。

  “随便你。”阿塞夫说,他转向卡莫,“你怎么说呢?”

  “我……好吧……”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塞夫说,但卡莫把眼睛望向别处。

  “好吧,”阿塞夫不满地说,“你们这些懦夫,帮我把他按住就好了。你们能做到吗?”

  瓦里和卡莫点点头,看上去如释重负。

  阿塞夫在哈桑身后跪倒,双手放在哈桑的臀部,把他光光的屁股抬起。他一手伸在哈桑背上,另外一只手去解开自己的皮带。他脱下牛仔裤,脱掉内裤。他在哈桑身后摆好位置。哈桑没有反抗,甚至没有呻吟。他稍稍转过头,我瞥见他的脸庞,那逆来顺受的神情。之前我也见过这种神色,这种羔羊的神色。第二天是回历最后一个月的第十天,为期三天的宰牲节[1]Eid?e?Qorban,伊斯兰教重要节日,也称古尔邦节。[1]从这天开始。人们在这一天纪念先知亚伯拉罕为真主牺牲了他的儿子。这一年,爸爸又亲手挑选了一只绵羊,粉白色的绵羊,有着弯弯的黑色耳朵。

  我们全部人站在院子里,哈桑,阿里,爸爸,还有我。法师背诵经文,转动他的念珠。爸爸咕哝着,“快了结吧。”他低声说。他对这分肉的仪式和无止境的祷告感到厌烦。爸爸对宰牲节起源的故事不以为然,就像他对所有宗教事物不以为然一样。但他尊重宰牲节的风俗,这个风俗要求人们把肉分成三份,一份给家人,一份给朋友,一份给穷人。每年爸爸都会把肉全给穷人。“有钱人已经足够肥了。”他说。




  法师完成了祷告。谢天谢地。他拿起一柄刀锋长长的菜刀。风俗要求不能让绵羊看见刀。阿里喂给绵羊一块方糖——这也是风俗,让死亡变得甜蜜些。那羊伸脚乱踢,但不是太激烈。法师抓住它的下巴,刀锋在它脖子上一割。就在他精熟的刀法施加在绵羊喉咙之上的前一刻,我看见了羊的眼睛。好几个星期,我总是在梦里见到那双眼睛。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年都要在院子里观看这个仪式,即使草地上的血污消退得不见痕迹,我的噩梦仍会继续。但我总是去看。我去看,是为了那只动物眼里无可奈何的神色。荒唐的是,我竟然想像它能理解。我想像它知道,那迫在眉睫的厄运,是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仓促而有节奏的呻吟。

  我仍有最后的机会可以作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痕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子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逝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裤子后面深色的污渍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双腿之间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像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劈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楼主| 素馨 发表于 2007-3-9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八 章

  有一个星期,我几乎没有看见哈桑。我起床,发现面包已经烤好,茶已经泡好,还有个水煮蛋,统统放在厨房的桌子上。我当天要穿的衣服已经熨好叠好,摆在门廊的藤椅上,过去哈桑就在那儿熨衣服。他总是等我坐下来吃早餐才熨——这样我们就有机会谈谈心了。过去他还唱歌,在熨斗的嘶嘶声中,哼着那些古老的哈扎拉民谣,歌唱那郁金香盛开的原野。现在迎接我的,只有叠好的衣服,此外,还有那顿我已经吃不下去的早餐。




  某个阴天的早晨,我正在拨弄着餐盘里的水煮蛋。阿里背着一捆劈好的柴走进来,我问他哈桑到哪里去了。

  “他回去睡觉了。”阿里说,他在火炉前跪低,拉开那个小方门。

  “哈桑今天会陪我玩吗?”

  阿里怔了怔,手里拿着一根木头,脸上掠过一丝担忧。“迟些吧,看起来他只想睡觉。他把活干完——我看着他做完——可是随后他就只愿意裹在毛毯下面了。我能问你一些事情吗?”

  “你问吧。”

  “风筝比赛过后,他回家的时候有点流血,衬衣也破了。我问他发生什么事情了,他说没事,只是在争风筝的时候跟几个小孩发生了冲突。”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继续在盘子里拨弄着那个鸡蛋。

  “他到底怎么了,阿米尔少爷?他对我隐瞒了什么吗?”

  我耸耸肩:“我哪里知道?”

  “你会告诉我的,对吗?安拉保佑,如果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会告诉我吗?”

  “就像我说的,我哪里知道他出了什么问题?”我不耐烦地说,“也许他生病了。人们总是会生病的,阿里。看吧,你想冻死我呢,还是准备给炉子点火?”

  当天夜里,我问爸爸可不可以在星期五带我去贾拉拉巴德[1]Jalalabad,阿富汗东部城市。[1]。他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皮转椅上,看着报纸。他把报纸放下,摘下那副我很讨厌的老花镜。爸爸又不老,一点都不老,还有好多年可以活,可是他干吗要戴那副愚蠢的眼镜啊?

  “当然可以!”他说。最近,爸爸对我有求必应。不止这些,两个晚上之前,他还问我要不要去亚雅纳电影院看查尔顿·赫斯顿主演的《万世英雄》。“你想让哈桑跟着去贾拉拉巴德吗?”

  为什么爸爸总是如此扫兴呢?“他不舒服。”我说。

  “真的?”爸爸仍坐在椅子上,“他怎么啦?”

  我耸耸肩,在火炉边的沙发坐下来。“他可能感冒了或者什么吧。阿里说他每天总是在睡觉。”

  “这几天我很少见到哈桑。”爸爸说,“仅仅是这样吗?感冒?”看到他双眉紧蹙,忧虑溢于言表,我十分不满。

  “只是感冒而已啦,我们星期五去,是吗,爸爸?”

  “是,是,”爸爸说,推着书桌站起来,“哈桑不能去,太糟糕了。我想他要是能去,你会更加开心的。”

  “好吧,我们两个也可以很开心啊。”我说。

  爸爸笑着,眨眨眼,“穿暖和些。”

  本来就应该只有我们两个——我就希望这样——但星期三那夜,爸爸设法邀请了另外二十来个人。他打电话给他堂弟霍玛勇——实际上他是爸爸第二个堂弟——说星期五会到贾拉拉巴德去。霍玛勇曾在法国进修机械工程,如今在贾拉拉巴德有座房子,他说欢迎大家都去,他会带上他的孩子和两个老婆。还有,雪菲嘉表姐和家人从赫拉特到访,目前还在,或许她也想一起去。而这次雪菲嘉来喀布尔住在表哥纳德家,所以也得邀请他们一家,虽然霍玛勇跟纳德向来不和。倘使邀请了纳德,自然也得请他的哥哥法拉克,要不就伤害到他的感情了,并且下个月他们的女儿结婚,可能会因此不邀请霍玛勇……

  我们坐满了三辆旅行车。我跟爸爸、拉辛汗、霍玛勇“卡卡”搭一辆车——小时候爸爸教我管男性长辈叫“卡卡”,也就是叔叔伯伯,管女性长辈叫“卡哈拉”,也就是姑姑阿姨。霍玛勇叔叔的两个老婆也跟我们一起——较老那个满脸皱纹,手上长着肉瘤;较年轻那个则浑身散发着香水的味道,跳舞的时候老闭着眼睛——还有霍玛勇叔叔那对双胞胎女儿。我坐在最后一排,晕车并且头昏眼花,被那对双胞胎夹在中间,她们不停地越过我的膝盖,相互拍打。通往贾拉拉巴德的是条盘旋的山路,要两个小时的颠簸才能走完,车每次急转都会让我的胃翻江倒海。车里每个人都在说话,同时大声说话,近乎叫喊,这是阿富汗人交谈的方式。我问了双胞胎中的一个——法茜拉或者卡丽玛,我总是分不清她们谁是谁——问她愿不愿意让我换到窗边的位置去,因为我晕车,需要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她伸了伸舌头,说不。我告诉她无所谓,不过我也许会呕吐,弄脏她的新衣服。隔了一会儿,我把头伸出车窗外面。我看见路面坑坑洼洼,高低起伏,盘旋着消失在山那边;数着从我们车边经过的货车,它们五颜六色,载满喧哗的乘客,蹒跚前进。我试图合上双眼,让风扑打我的脸颊;我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吸着干净的空气,但仍没有觉得好一些。有人用手指戳了我一下,是法茜拉或者卡丽玛。

  “干吗?”我说。

  “我刚把风筝比赛的事情跟大家说了!”爸爸坐在驾驶座上说。霍玛勇叔叔和他两个老婆坐在中间那排,朝我微笑。

 “那天天上一定有一百只风筝吧?”爸爸说,“对吗,阿米尔?”

  “我想应该有的。”我喃喃说。

  “一百只风筝,亲爱的霍玛勇,不是吹牛。那天最后一只还在天上飞的风筝,是阿米尔放的。他还得到最后那只风筝,把它带回家,一只漂亮的蓝风筝。哈桑和阿米尔一起追回来


的。”

  “恭喜恭喜。”霍玛勇叔叔说。他的第一个老婆,手上生瘤那个,拍起掌来:“哇,哇,亲爱的阿米尔,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年轻的老婆也加入了,然后他们全都鼓掌,欢喜赞叹,告诉我他们有多么以我为荣。只有拉辛汗,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紧邻着爸爸,一言不发。他的眼神奇怪地看着我。

  “请停一停,爸爸。”我说。

  “干吗?”

  “我晕车。”我喃喃说,倒在座位上,靠着霍玛勇叔叔的女儿。

  法茜拉或卡丽玛脸色一变。“快停,叔叔!他脸色都黄了!我可不希望他弄脏我的新衣服!”她尖叫道。

  爸爸开始刹车,但我没能撑住。隔了几分钟,我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他们让风吹散车里的气味。爸爸吸着烟,跟霍玛勇叔叔在一起,他正在安慰法茜拉或者卡丽玛,要她别哭泣,说到了贾拉拉巴德再给她另买一套新衣服。我合上双眼,把脸对着太阳。眼睑后面出现一小片阴影,好像用手在墙上玩影子那样,它们扭曲着,混合着,变成一副画面: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子,扔在那条小巷的一堆旧砖头上面。

  霍玛勇叔叔在贾拉拉巴德的白色房子楼高两层,带有阳台,从上面可以看到一个大花园,有围墙环绕,种着苹果树和柿子树。那儿还植有树篱,到了夏天,园丁会将其剪成动物形状。此外还有个铺着翡翠绿瓷砖的游泳池。游泳池没有水,底部积着一层半融的雪,我坐在池边,双脚在池里晃荡。霍玛勇叔叔的孩子在院子的另外一端玩捉迷藏。妇女在厨房做饭,我闻到炒洋葱的味道,听到高压锅扑哧扑哧的声音,还有音乐声和笑声。爸爸、拉辛汗、霍玛勇叔叔、纳德叔叔坐在阳台上抽烟。霍玛勇叔叔说他带了投影机,可以放他在法国的幻灯片给大家看。他从巴黎回来已经十年了,还在炫耀那些愚蠢的幻灯片。

  事情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爸爸和我终于变成朋友了,几天前我们去了动物园,看那头叫“玛扬”的狮子,我趁没人注意,还朝熊扔了一块石头。之后,我们去电影院公园对面那家“达克达”烤肉店吃饭,点了烤羊肉和从那个印度烤炉取下来的馕饼。爸爸跟我说他去印度和俄罗斯的故事,给我讲他碰到的人,比如说他在孟买[1]Bombay,印度城市。[1]看到一对夫妇,没手没脚,结婚已经四十七年,还养了十一个孩子。跟爸爸这样过上一天,听他讲故事,太有趣了。我终于得到了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东西。可是现在我得到了,却觉得十分空虚,跟这个我在里面摇晃双腿的游泳池一样。

  黄昏的时候,诸位太太和女儿张罗着晚餐——米饭、馕饼肉丸,还有咖喱鸡肉。我们按照传统的方式用膳,在地面铺上桌布,坐在遍布房间的坐垫上,每四人或者五人共用一个大浅盘,用手抓着东西吃。我不饿,不过还是坐下了,跟爸爸、法拉克,还有霍玛勇叔叔的两个儿子一起。爸爸在晚饭前喝了一点烈酒,还在跟他们吹嘘风筝比赛,活灵活现地描述我如何将其他人统统打败,如何带着最后那只风筝回家。人们从大浅盘抬起头来,纷纷向我道贺,法拉克叔叔用他那只干净的手拍拍我的后背。我感觉好像有把刀子刺进眼睛。

  后来,午夜过后,爸爸和他的亲戚玩了几个小时的扑克,终于在我们吃饭那间房子倒下,躺在平行摆放的地毯上呼呼入睡。妇女则到楼上去。过了一个钟头,我仍睡不着。各位亲戚在睡梦中或咕哝,或叹气,或打鼾,我翻来覆去。我坐起身,一缕月光穿过窗户,弥漫进来。

  “我看着哈桑被人强暴。”我自说自话。爸爸在梦里翻身,霍玛勇叔叔在说呓语。有一部分的我渴望有人醒来听我诉说,以便我可以不再背负着这个谎言度日。但没有人醒来,在随后而来的寂静中,我明白这是个下在我身上的咒语,终此一生,我将背负着这个谎言。

  我想起哈桑的梦,那个我们在湖里游泳的梦。那儿没有鬼怪。他说,只有湖水。但是他错了。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进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鬼怪。

  自从那夜起,我得了失眠症。

  又隔了半个星期,我才开口跟哈桑说话。当时我的午餐吃到一半,哈桑在收拾碟子。我走上楼梯,回房间去,哈桑问我想不想去爬山。我说我累了。哈桑看起来也很累——他消瘦了,双眼泡肿,下面还有灰白的眼圈。但他又问了一次,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我们爬上那座山,靴子踩在泥泞的雪花上吱嘎吱嘎响。没有人开口说话。我们坐在我们的石榴树下,我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我不应到山上来。我用阿里的菜刀在树干上刻下的字迹犹在: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现在我无法忍受看到这些字。

  他求我念《沙纳玛》给他听,我说我改变主意了。告诉他我只想走回自己的房间去。他望着远方,耸耸肩。我们沿着那条来路走下,没有人说话。我生命中第一次渴望春天早点到来。
 楼主| 素馨 发表于 2007-3-9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1975年冬天剩下的那些日子在我记忆里面十分模糊。我记得每当爸爸在家,我就十分高兴。我们会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拜访霍玛勇叔叔或者法拉克叔叔。有时拉辛汗来访,爸爸也会让我在书房里喝茶。他甚至还让我念些自己写的故事给他听。一切都很美好,我甚至相信这会永恒不变。爸爸也这么想,我认为。我们彼此更加了解。至少,在风筝大赛之后的几个月里,爸爸和我相互抱有甜蜜的幻想,以某种我们过去从未有过的方式相处。我们其实在欺骗自己,居然认为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的玩具,能弥合两人之间的鸿沟。




  可是,每当爸爸不在——他经常不在家——我便将自己锁在房间里面。我几天就看完一本书,写故事,学着画马匹。每天早晨,我会听见哈桑在厨房忙上忙下,听见银器碰撞的叮当声,还有茶壶烧水的嘶嘶声。我会等着,直到他把房门关上,我才会下楼吃饭。我在日历上圈出开学那天,开始倒数上课的日子。

  让我难堪的是,哈桑尽一切努力,想恢复我们的关系。我记得最后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法尔西语节译本的《劫后英雄传》[1]Ivanhoe,苏格兰作家瓦尔特·司各特(Sir Walter Scott,1771~1832)著,讲述中世纪英格兰的骑士故事。[1],他来敲我的门。

  “谁?”

  “我要去烘焙房买馕饼,”他在门外说,“我来……问问要不要一起去。”

  “我觉得我只想看书,”我说,用手揉揉太阳穴。后来,每次哈桑在我身边,我就头痛。

  “今天阳光很好。”他说。

  “我知道。”

  “也许出去走走会很好玩。”

  “你去吧。”

  “我希望你也去。”他说。停了一会儿,不知道什么东西又在撞着门,也许是他的额头。“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阿米尔少爷。你希望你告诉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再一起玩了。”

  “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哈桑,你走开。”

  “你可以告诉我,我会改的。”

  我将头埋在双腿间,用膝盖挤着太阳穴。“我会告诉你我希望你别做什么。”我说,双眼紧紧闭上。

  “你说吧。”

  “我要你别再骚扰我,我要你走开。”我不耐烦地说。我希望他会报复我,破门而入,将我臭骂一顿——这样事情会变得容易一些,变得好一些。但他没有那样做,隔了几分钟,我打开门,他已经不在了。我倒在自己的床上,将头埋在枕上,眼泪直流。

  自那以后,哈桑搅乱了我的生活。我每天尽可能不跟他照面,并以此安排自己的生活。因为每当他在旁边,房间里的氧气就会消耗殆尽。我的胸口会收缩,无法呼吸;我会站在那儿,被一些没有空气的泡泡包围,喘息着。可就算他不在我身边,我仍然感觉到他在,他就在那儿,在藤椅上那些他亲手浆洗和熨烫的衣服上,在那双摆在我门外的温暖的便鞋里面,每当我下楼吃早餐,他就在火炉里那些熊熊燃烧的木头上。无论我走到哪儿,都能看见他忠心耿耿的信号,他那该死的、毫不动摇的忠心。

  那年早春,距开学还有几天,爸爸和我在花园里种郁金香。大部分积雪已经融化,北边的山头开始露出一片片如茵绿草。那是个寒冷、阴沉的早晨,爸爸在我身旁,一边说话,一边掘开泥土,把我递给他的球茎种下。他告诉我,有很多人都以为秋天是种植郁金香的最好季节,然而那是错的。这当头,我问了他一个问题:“爸爸,你有没有想过请新的佣人?”

  他扔下球茎,把铲子插在泥土中,扔掉手里的工作手套,看来我让他大吃一惊,“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我只是想想而已,没别的。”

  “为什么我要那样做?”爸爸粗声说。

  “你不会,我想。那只是一个问题而已。”我说,声音降低了。我已经后悔自己那样说了。

  “是因为你和哈桑吗?我知道你们之间有问题,但不管那是什么问题,应该处理它的人是你,不是我。我会袖手旁观。”

  “对不起,爸爸。”

  他又戴上手套。“我和阿里一起长大。”他咬牙切齿地说,“我爸爸将他带回家,他对阿里视如己出。阿里待在我家四十年了,整整四十年。而你认为我会将他赶走?”他转向我,脸红得像郁金香一样,“我不会碰你一下,阿米尔,但你要是胆敢再说一次……”他移开眼睛,摇摇头,“你真让我觉得羞耻。至于哈桑……哈桑哪里也不去。你知不知道?”

  我望着地面,手里抓起一把冷冷的泥土,任由它从我指缝间滑落。

  “我说,你知不知道?”爸爸咆哮了。

  我害怕了:“我知道,爸爸。”

  “哈桑哪儿都不去,”爸爸愤怒地说,他拿起铲子,在地上又掘了一个坑,用比刚才更大的力气将泥土铲开,“他就在这儿陪着我们,他属于这儿。这里是他的家,我们是他的家人。以后别再问我这样的问题!”

  “不会了,爸爸,对不起。”

  他闷声把剩下的郁金香都种完。

  第二个星期,开学了,我如释重负。学生分到了新的笔记本,手里拿着削尖的铅笔,在操场上聚集在一起,踢起尘土,三五成群地交谈,等待班长的哨声。爸爸的车开上那条通向校门的土路。学校是座两层的古旧建筑,窗户漏风,鹅卵石砌成的门廊光线阴暗,在剥落的泥灰之间,还可以看见它原来的土黄色油漆。多数男孩走路上课,爸爸黑色的野马轿车引来的不仅仅是艳羡的眼光。本来他开车送我上学,我应该觉得很骄傲——过去的我就是这样——但如今我感到的只是有些尴尬,尴尬和空虚。爸爸连声“再见”都没说,就掉头离开。

  我没有像过去那样,跟人比较斗风筝的伤痕,而是站到队伍中去。钟声响起,我们鱼贯进入分配的教室,找座位坐好,我坐在教室后面。法尔西语老师分发课本的时候,我祈祷有做不完的作业。

  上学给了我长时间待在房间里头的借口。并且,确实有那么一阵,我忘记了冬天发生的那些事,那些我让它们发生的事。接连几个星期,我满脑子重力和动力,原子和细胞,英阿


战争,不去想着哈桑,不去想他的遭遇。可是,我的思绪总是回到那条小巷。总是想到躺在砖头上的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想到那些将雪地染成暗红色、几乎是黑色的血滴。

  那年初夏,某个让人昏昏欲睡的午后,我让哈桑跟我一起去爬山。告诉他我要给他念一个刚写的故事。他当时在院子里晾衣服,他手忙脚乱把衣服晾好的样子让我看到他的期待。

  我们爬上山,稍作交谈。他问起学校的事情,问起我在学什么,我谈起那些老师,尤其是那个严厉的数学老师,他惩罚那些多话的学生,将铁棍放在他们的指缝间,然后用力捏他们的手指。哈桑吓了一跳,说希望我永远不用被惩罚。我说我到目前为止都很幸运,不过我知道那和运气没什么关系。我也在课堂上讲话,但我的爸爸很有钱,人人认识他,所以我免受铁棍的刑罚。

  我们坐在墓园低矮的围墙上,在石榴树的树影之下。再过一两个月,成片的焦黄野草会铺满山坡,但那年春天雨水绵绵,比往年持续得久,到了初夏也还不停地下着,杂草依然是绿色的,星星点点的野花散落其间。在我们下面,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房子平顶白墙,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院子里的晾衣线挂满衣物,在和风的吹拂中如蝴蝶般翩翩起舞。

  我们从树上摘了十来个石榴。我打开带来那本故事书,翻到第一页,然后又把书放下。我站起身来,捡起一个熟透了的跌落在地面的石榴。

  “要是我拿这个打你,你会怎么做啊?”我说,石榴在手里抛上抛下。

  哈桑的笑容枯萎了。他看起来比我记得的要大,不,不是大,是老。怎么会这样呢?皱纹爬上他那张饱经风吹日晒的脸,爬过他的眼角,他的唇边。也许那些皱纹,正是我亲手拿刀刻出来的。

  “你会怎么做呢?”我重复。

  他脸无血色。我答应要念给他听的那本故事书在他脚下,书页被微风吹得劈啪响。我朝他扔了个石榴,打中他的胸膛,爆裂出红色的果肉。哈桑又惊又痛,放声大哭。

  “还手啊!”我咆哮着。哈桑看看胸前的污渍,又看看我。

  “起来!打我!”我说。哈桑站起来了,但他只是站在那儿,露出茫然失措的表情,好比一个男人,刚才还在海滩愉快地散步,此刻却被浪花卷到大洋中间。

  我又扔出一个石榴,这次打在他的肩膀上,果汁染上他的脸。“还手!”我大喊,“还手,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我希望他还击。我希望他满足我的愿望,好好惩罚我,这样我晚上就能睡着了。也许到时事情就会回到我们以前那个样子。但哈桑纹丝不动,任由我一次又一次扔他。“你是个懦夫!”我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该死的懦夫!”

  我不知道自己击中他多少次。我所知道的是,当我终于停下来,筋疲力尽,气喘吁吁,哈桑浑身血红,仿佛被一队士兵射击过那样。我双足跪倒,疲累不堪,垂头丧气。

  然后哈桑捡起一个石榴。他朝我走来,将它掰开,在额头上磨碎。“那么,”他哽咽着,红色的石榴汁如同鲜血一样从他脸上滴下来。“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吗?”他转过身,朝山下走去。

  我任由泪水决堤,跪在地上,身体前后摇晃。“我该拿你怎么办,哈桑?我该拿你怎么办?”但等到泪痕风干,我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我找到了答案。

  我的十三岁生日在1976年夏天。这是阿富汗最后一段平静的和平岁月。我和爸爸的关系再度冷却了。我想这都是因为在我们种郁金香那天我所说的那句愚蠢的话,关于请新仆人的那句话。我后悔说了那句话——真的很后悔——但我认为即使我没说,我们这段短短的快乐插曲也会告终。也许不会这么快,但终究会结束。到夏天结束的时候,勺子和叉子碰撞盘子的声音又取代了晚餐桌上的交谈,爸爸开始在晚饭后回到书房去,并把门关上。我则回去翻看哈菲兹和迦亚谟的书,咬指甲咬到见皮,写故事。我将故事放在床底的架子上,将它们保留起来,以备万一爸爸会跟我要去看,虽然我怀疑他不会。

  爸爸举办宴会的座右铭是:如果没请来全世界的人,就不算是个宴会。我记得生日之前一个星期,我看着那份邀请名单,发现在近四百人中,至少有四分之三我并不认识——包括那些将要送我生日礼物以祝贺我活过十三个年头的叔伯姑姨。然后我意识到他们并非真的因我而来。那天是我的生日,但我知道谁才是宴会上的天皇巨星。

  一连数天,屋子里挤满了爸爸请来的帮手。有个叫萨拉胡丁的屠夫拖来一头小牛和两只绵羊,拒绝收下哪怕一分钱。他亲自在院子里的白杨树下宰了那些畜生。“用血浇灌对树有好处。”我记得鲜血染红树下的青草时,他这么说。有些我不认识的男人爬上橡树,挂上成串的灯泡和长长的电线。其他人在院子里摆出几十张桌子,逐一披上桌布。盛宴开始之前一夜,爸爸的朋友德尔-穆罕默德带来几袋香料,他在沙里诺区开了一间烧烤店。跟屠夫一样,德尔-穆罕默德——爸爸管他叫“德罗”——也拒绝收钱。他说爸爸已经帮了他家里太多忙了。德罗在腌肉的时候,拉辛汗低声告诉我,德罗开餐厅的钱是爸爸借给他的,并且没有要他还钱。直到有一天,德罗开着奔驰轿车,来到我家门口,说要是爸爸不收钱他就不走,爸爸这才收下。
 楼主| 素馨 发表于 2007-3-9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从各个方面来说,或者至少从评价宴会的标准来说,我的生日盛宴称得上极为成功。我从来没有见到屋子里有那么多人。来宾或是手拿酒杯,在门廊聊天,或是在台阶上吸烟,或是倚着门口。他们找到空位就坐下,厨房的柜台上,门廊里面,甚至楼梯下面都坐满了人。院子里,蓝色的、红色的、绿色的灯泡在树上闪闪发光,人们在聚集在下面,四处点燃的煤油灯照亮他们的脸庞。爸爸把舞台设在俯览花园的阳台上,但扬声器布满整个院子。艾哈迈德·查希尔弹着手风琴,唱着歌,人们在舞台下面跳舞。




  我不得不逐一跟来宾打招呼——爸爸这么要求,他可不希望翌日有人乱嚼舌头,说他养了个不懂礼貌的儿子。我亲了几百个脸颊,和所有的陌生人拥抱,感谢他们的礼物。我的脸因为僵硬的微笑而发痛。

  我跟爸爸站在院子里的酒吧前面,这当头有人说:“生日快乐,阿米尔。”是阿塞夫,还有他的父母。阿塞夫的父亲马赫穆德是矮个子,又矮又瘦,皮肤黝黑,脸部狭小。他的妈妈谭雅是个小妇人,神经兮兮,脸带微笑,不停眨眼。如今阿塞夫就站在他们两个之间,咧嘴笑着,居高临下,双手搂着他们的肩膀。他带着他们走过来,好像拎着他们过来一样,似乎他才是父亲,他们是孩子。我感到一阵眩晕。爸爸对他们的莅临表示感谢。

  “我亲自给你挑选了礼物。”阿塞夫说。谭雅的脸抽动,眼光从阿塞夫身上移到我身上。她微笑着,显得有些勉强,眨着眼。我怀疑爸爸有没有看到。

  “还玩足球吗,亲爱的阿塞夫?”爸爸说,他一直希望我跟阿塞夫交朋友。

  阿塞夫微笑,他甜蜜的笑容显得纯真无瑕,真叫人不寒而栗。“当然,亲爱的叔叔。”

  “我记得你踢右路?”

  “是的,我今年改踢中场了。”阿塞夫说,“那样我就可以多进一些球了。我们下个星期跟梅寇拉扬队比赛。那会很精彩,他们有几个球员很棒。”

  爸爸点点头:“你知道,我年轻的时候也踢中场。”

  “我敢打赌,现在你要是愿意,也能踢。”阿塞夫说,他一脸天真地眨眨眼,拍爸爸的马屁。

  爸爸也朝他眨眼:“我看你老爸已经把他举世闻名的拍马屁技术传给你了。”他用手肘碰碰阿塞夫的父亲,差点把那个小家伙撞倒。马赫穆德的笑声就像谭雅的微笑那样虚伪。突然之间,我在想,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害怕自己的儿子。我试图装出一个笑容,但我所能做到的,只是勉强让嘴角往上翘了翘——看到爸爸和阿塞夫这么投机,我的胃翻动着。

  阿塞夫把眼光移向我。“瓦里和卡莫也来了,他们怎么也不会错过你的生日。”他皮笑肉不笑地说。我默默点头。

  “我们打算明天在我家玩排球,”阿塞夫说,“也许你可以来一起玩,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带上哈桑。”

  “听起来很有趣。”爸爸说,双眼放光。“你觉得呢,阿米尔?”

  “我真的不喜欢排球。”我喃喃说,看到爸爸眼里的光芒消失了,接着是一阵令人不适的沉默。

  “很抱歉,亲爱的阿塞夫。”爸爸说,耸耸肩。他替我道歉!那刺痛了我。

  “不,没关系。”阿塞夫说,“不过大门随时为你开放,亲爱的阿米尔。不管怎样,我听说你喜欢看书,所以我给你带了一本,我最喜欢的。”他将一份包扎好的礼物递给我,“生日快乐。”

  他穿着棉布衬衣、蓝色裤子,系着红色领带,脚上是一双闪亮的黑色皮鞋。他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的香味,金黄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向后面。就外表而言,他是每个父母梦想中的儿子:强壮,高大,衣冠楚楚,举止得体,英俊得令人吃惊,还富有才华,更不用说还能机智地跟大人打趣。但在我看来,他的眼睛出卖了他。我看着他的眼睛,看穿他虚有其表,有一种疯狂隐藏在他身内。

  “怎么不收下,阿米尔?”爸爸说。

  “嗯?”

  “你的礼物啊,”他不耐烦地说,“亲爱的阿塞夫给你送礼物呢。”

  “哦。”我说,从阿塞夫手里接过那个盒子,放低视线。要是我能独自在房间里,陪着我的书,远离这些人就好了。

  “喂?”爸爸说。

  “什么?”

  爸爸放低了声音,每次我当众给他难堪,他就会这样,“你不谢谢亲爱的阿塞夫吗?他太周到了。”

  我希望爸爸别那样叫他,他叫过我几次“亲爱的阿米尔”呢?“谢谢。”我说。阿塞夫的母亲看着我,欲言又止。我意识到阿塞夫的双亲还没说过一句话。为了不再让我自己和爸爸难堪——但主要是因为不想看到阿塞夫和他的笑脸——我走开了。“谢谢你来。”我说。

  我从拥挤的宾客中走出来,偷偷溜出那扇锻铁大门。我们家往下两座房子,有一片很大的空地。我听爸爸告诉拉辛汗,有个法官买下了那片地,建筑师正在设计蓝图。现在,那块地皮是荒芜的,只有泥土、石块和野草。

  我扯开阿塞夫的礼物外面那层包装纸,借着月光端详书的封面。那是一本希特勒自传。我将它扔在杂草中。

  我倚着邻居的墙壁,滑坐在地上,只是在黑暗中坐一会儿,膝盖抵着胸膛,抬眼望着星星,等着夜晚结束。

  “你不用去陪你的客人吗?”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拉辛汗沿着墙壁朝我走来。

  “他们不用我陪。爸爸在那边呢,你忘了?”我说。拉辛汗酒杯中的冰块叮咚响,他坐在我身边。“我不知道原来你也喝酒。”

  “我喝酒,”他说,高兴地用手肘撞了我一下,“不过只有在重要的场合才喝。”




  我微笑:“谢谢。”

  他朝我举举杯,喝了一口。他点起一根香烟,没有过滤嘴的巴基斯坦香烟,他和爸爸总是抽这种。“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差点就结婚了?”

  “真的吗?”我说,想到拉辛汗也结婚,不由微微笑着。我一直当他是爸爸寡言的知交,我的写作导师,我的朋友,当他是那个每次到国外旅行总不忘给我买点小礼物的人。但是丈夫?父亲?

  他点点头:“真的。那年我十八岁。她的名字叫荷麦拉。她是哈扎拉人,我家邻居仆人的女儿。她像仙女一样好看,淡棕色的头发,褐色的大眼睛……她总是这样笑……我有时还能听到她的笑声。”他晃晃酒杯,“我们经常在我父亲的苹果园里幽会,总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我们在树下聊天,我拉着她的手……我让你不好意思了吗,阿米尔?”

  “有一点点。”我说。

  “那对你无害的,”他说,又喝了一口。“不管怎样,我们有着这样的幻想。我们会有一个盛大的、梦幻般的婚礼,从坎大哈和喀布尔请亲朋好友来参加。我会给我们盖一座大房子,白色的,露台铺着瓷砖,窗户很大。我们会在花园里种果树,还有各种各样的花儿,有一个草坪,我们的孩子在上面玩耍。星期五,在清真寺做过祷告之后,每个人会到我们家里吃午饭,我们在花园用膳,在樱桃树下,从井里打水喝。然后我们喝着茶,吃着糖果,看着我们的孩子跟亲戚的小孩玩……”

  他喝了一大口烈酒,咳嗽。“可惜你看不到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爸爸时他脸上的表情。我妈妈完全昏厥了,我的姐妹用冷水扑打她的脸,她们对着她扇风,仿佛我用刀子割了她的喉咙。要不是我爸爸及时阻止,我哥哥雅拉尔真的会去抓来他的猎枪。”拉辛汗说,带着痛苦的笑声,“我跟荷麦拉对抗着整个世界。并且我告诉你,亲爱的阿米尔,到了最后,总是这个世界赢得胜利。就这么回事。”

  “后来怎样呢?”

  “就在那天,我爸爸将荷麦拉和她的家人赶上一辆货车,送他们去哈扎拉贾特。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真遗憾。”我说。

  “不过这也许是最好的结果了,”拉辛汗说,耸耸肩。“她会受辱的。我的家人将永远不会平等对待她。你不会下令让某人替你擦鞋子,而当天晚些时候管她叫‘姐妹’。”他看着我,“你知道,你可以告诉我任何你想说的事情,亲爱的阿米尔,任何时候。”

  “我知道,”我惴惴地说。他久久看着我,似乎在等待;他黑色的眼睛深洞无底,隐藏着我们之间一个没有说出的秘密。那一刻,我差点就告诉他了,差点把什么都对他说,可是到时他会怎么看待我?他会恨我,而且合情合理。

  “给你,”他递给我某件东西,“我差点忘记了,生日快乐。”那是个棕色的皮面笔记本。我伸出手指,摸索着它镶着金线的边缘,闻到皮革的味道。“给你写故事用的。”他说。我刚要向他道谢,有些东西爆炸了,在天空中燃起火焰。

  “烟花!”

  我们匆忙赶回家,发现所有的宾客都站在院子里,望着天空。每次爆裂和呼啸升空的声音,都会引来孩子们大声尖叫。每次火焰嘶嘶作响,爆裂开来,变成花束,都会引起人们欢呼,拍掌称好。每隔几秒钟,后院就会被突然爆发的火光点亮,有红的、绿的、黄的。

  在一次短暂的闪光中,我看到永世不会忘记的情景:哈桑端着银盘,服侍阿塞夫和瓦里喝酒。那阵光芒消失了,又是一声嘶嘶,一声爆裂,接着是一道橙色的火光:阿塞夫狞笑着,用一根指节敲打着哈桑的胸膛。

  然后,天可怜见,什么都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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