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蹊助学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百蹊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开启左侧

BX01-RL-007 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复制链接]
文件编号:BX01-RL-007
文件名称: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版本:A

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设立专职工作人员,依以下制度进行管理:

一、专职人数及专职岗位:依章程及工作需求,基金会设立以下专职岗位
1、基金会秘书长:1人,由理事会进行招募、并进行工作安排、管理。秘书长向理事会定期汇报工作。
2、专项工作人员:多人,由执委会依工作需求,向理事会申报后,进行招聘、工作安排、管理,由理事会进行监督。

二,工作内容:
1、秘书长:
(1)主持开展基金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2)主持执委会工作,协调执委会各职能组开展工作;
(3)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4)拟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5)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6)负责各职能组组长任免事宜;
(7)决定及聘用基金会其他专项工作人员。

2、专项工作人员:负责执委会的专项工作,具体由执委会安排。

三、入职:
1、专职人员入职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份(个人简历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情况,由本人自行负担后果)。
2、入职一周内需与基金会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为两年,试用期为二个月。
3、经专职人员本人同意,专职人员真实身份资料及联络方式基金会在必要时可予以公开。

四、工作时间:依国家规定, 专职人员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工作八小时, 每天上班时间初定为:
1、内勤工作时:可选择两个时间段:
  (1) 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8:00
  (2) 下午13:00~18:00、晚上 19:00~22:00
  专职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当白天工作时间不足时,需利用晚上的时间补足。
  专职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内在线,有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出外勤时,需事先申请。
  依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

2、外勤工作时: 以完成工作任务为主, 时间自行调配。外勤工作如占用周六日时间,可调休补休。

五、休假:专职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如因外勤工作占用休假日,可在其它时间调休补休。原则上只按1:1的时间补调。

六、请假:工作时间内专职人员申请请假,需提前三天、秘书长请假需经理事长同意,其他专职工作人员请假需经秘书长同意,秘书长出差时,由综合组组长代为审批,请假按标准扣除相应薪资。超过一周的假期,需提前一个月申请。

七、考勤:由综合组人力义工负责专职人员的考勤统计,每月经综合组组长及秘书长审核签字后(秘书长的考勤由理事长审核签字),交由财务组计算薪资。

八、离职:
1、试用期内专职人员申请离职,必须提前七天提出申请,试用期满后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2、秘书长离职由理事长审批后生效,并报理事会知悉,其他专项工作人员离职由秘书长审批后生效,并报理事会知悉。离职前须办理工作交接,及交回百蹊发放的所有物品。
3、基金会考核专职人员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可按劳动法与专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当专职人员违反第八条工作纪律一个月内连犯两次或者累计犯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基金会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做任何经济赔偿。
5、基金会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国家规定解散时,与专职人员的劳务关系自动解除。并依劳动法规定处理后续事项。

九、工作纪律:
1、专职人员所有工作必须依照基金会的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执行,调查复查需依据调查复查制度进行, 不得违反。
2、专职人员必须依时上下班, 坚守工作岗位, 尽力完成所负责的专职工作,按要求及时在论坛上汇报工作进度。保证内勤工作时每天上线看相关贴子、外勤工作时每天与联络人员联络汇报。
3、专职人员外勤工作时,所需费用严格按照专职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及流程执行。并以安全为上,一切有危及安全的活动及方式均不能进行。专职人员在活动期间严禁与人发生冲突,如发生的任何纠纷均自行负责。
4、专职人员调查复查结束后,需及时及如实提交调查复查报告,不得拖延,不得谎报和瞒报。
5、没有经理事会或秘书长授权,专职人员不得利用百蹊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不得代表百蹊接受媒体和官方及其它不属于百蹊范围的邀请、采访;不得利用百蹊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6、专职人员不得泄漏其在从事百蹊工作过程中取得的任何资料,包括其他义工的个人资料,及资助个案相关资料和其它资料;并不得擅自利用在百蹊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百蹊的工作。
7、专职人员不得参加任何违背百蹊原则和理念、可能会对百蹊造成危害的活动;不参与任何可能对百蹊造成危害的组织,更不得以百蹊名义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8、原则上专职人员不能同时在其它企业或组织做固定的有偿工作,如需兼职其它企业、或组织的工作,既使是义务的,也必须报经基金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9、专职人员不能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给予百蹊或受助人的金钱及物质上的资助。
10、专职人员不得将具有专职或义工权限的百蹊论坛ID提供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享。
11、专职人员在合同实施期内及离职后,需对其在参与义工时取得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十、百蹊教育基金会对于以上规定有最终解释权。
 楼主| 百蹊教育基金会 发表于 2013-5-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百蹊教育基金会 于 2025-7-1 10:13 编辑

文件履历表

文件编号:BX01-RL-007
文件名称: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百蹊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发行时间:2013年5月8日
版本:A

变更时间一:2025年6月30日
变更原因:根据需要更新制度
变更内容:细化各项制度要求及流程
版本:1.0

变更时间二:
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
版本:

 楼主| 百蹊教育基金会 发表于 2025-7-1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编号:BX01-RL-007
文件名称: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版本:1.0

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章程》,为提高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设专职、及兼职工作人员,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全体员工,包括专职工作人员及兼职工作人员。
三、依照章程及工作需求,基金会设置以下专职岗位:
1、基金会秘书长:1人,由理事会进行招募,并进行工作安排、管理,秘书长向理事会负责,定期汇报工作。
2、专项工作人员:多人,由秘书长依工作需求,向理事会申报后,由秘书长进行招聘、工作安排、管理及考核,由理事会进行监督。
四、职责及工作内容
1、秘书长
(1)主持开展基金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2)支持执委会工作,协调执委会各职能组开展工作;
(3)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4)拟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5)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6)负责管理义工团队、以及各职能组组长任免事宜,组长任免最后需报理事会同意;
(7)决定及聘用基金会其他专项工作人员。
2、专项工作人员:负责执委会的专项工作,具体由执委会及秘书长安排。


第二章  聘用与入职

五、本基金会员工的招聘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策划和执行。
六、招聘及入职流程
1、本基金会员工的招聘,需由秘书长根据基金会工作需求及负荷,制定人员增补需求进行招聘,增加人员需报理事会批准,补充人员则可直接进行公开招聘。
2、应聘者通过面试合格后,由秘书处向应聘者发送聘用通知,明确岗位、薪酬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等。
3、专职人员入职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及个人简历等信息,个人简历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情况,由应聘者本人自担后果。
4、专职人员入职一周内须与基金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经相关职能组组长及秘书长考核合格后可转正。如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其采取延长试用期或辞退。
5、经专职人员同意,基金会在必要时,可予以公开专职人员真实身份资料及联络方式。


第三章  离职、解聘与换岗

七、离职:
1、试用期内员工申请离职,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2、秘书长离职必须报理事会知悉,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后生效,其他员工离职由秘书长审批同意后生效,并提报理事会知悉。员工离职前必须按上级要求完成工作交接,并交回百蹊相关物品及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工作设备、办公室钥匙、项目资料等。
八、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会应提前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未转正员工或兼职员工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转正的全职员工需要提前 30 天:
1、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按劳动法与员工结束劳动合同;
2、员工违反基金会工作纪律,一个月内连犯两次或累计犯三次及以上,屡教不改的,或员工工作出现重大问题,严重影响基金会运营和声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基金会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以任何经济赔偿;
3、基金会如出现无力承担运营成本,经与员工协商后,可按劳动法与员工结束劳动合同。
4、基金会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国家规定解散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基金会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处理后续事项。
九、调岗换岗:基金会为适应内部运营的需求,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经双方协商,员工同意后可进行工作岗位调整。其他员工如有愿意换岗,可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提出申请,经秘书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岗位调整。


第四章  薪酬管理

十、本基金会薪酬管理坚持公平合理、按劳分配的原则,基金会全体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均依照《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人员定级以及薪酬管理制度》管理及执行。


第五章  考勤管理

十一、基金会按国家规定工作日上班,每个工作日上班时间8小时,正常从早上8:30~12:00,下午13:00~17:30。秘书处可根据节令不同或部份时间的工作需求,在保证8小时的情况下,微调上下班时间。
十二、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日,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基金会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基金会考勤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每月出勤情况经秘书长审核后,交由财务组作为计算员工当月工资的相关依据。
1、员工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 60 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个月迟到早退 3 次,按照旷工半天计算,扣除相应工资。
2、员工无故缺勤,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即为旷工;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也以旷工论处。一个月内无故旷工 1 天,除扣发当天工资外,加上因旷工造成的损失,共可扣发当月3 天工资。一个月内旷工 3天以上(含 3 天),由基金会秘书处通知后仍未正常考勤或无合理解释的,基金会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补偿金;如给基金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基金会保留采取法律追溯的权利。
3、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事先向秘书长申请,根据自身情况弹性安排,当白天工作时间不足时,需利用下班时间补足,原则上弹性时间控制在上班时间的30分钟内。
十四、加班:百蹊工作以岗位工作责任制为主,因个人工作效率导致未完成当天工作,请自行安排时间完成,不列入加班。
1、因临时增加工作需求,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请在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注明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时长,经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如遇紧急任务无法提前申请,需在次日完成补申请手续。
2、非工作日加班,可累计时长,用于日后调休。调休时间必须在工作淡季,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提出申请,并经秘书长同意。
3、下列行为,不作为加班:  
(1)因工作效率或个人原因未完成岗位工作需求,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处理的。
(2)工作日开会、培训、应酬、出差。
十五、员工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内在岗,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出外勤或出差时,需事先申请。如外勤或出差工作占用周末或其他法定节假日时间,可调休、补休。
1、员工因公出差东莞市及周边城市,且时间不超过1天,需提前 1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説明出差事由。
2、员工因公出差外地,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详细说明出差时间、出差事由、目的地、行程安排、交通方式等信息。
3、出差申请审批流程与请假审批流程一致,员工经秘书长审批通过,秘书长出差,由理事长审批通过。
4、员工出差前需做好工作交接。出差期间,员工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5、员工出差完成后,需提交出差总结,注明每日所完成的工作,提交出差总结后,才能提交差旅费报销。


第六章  休假管理

十六、基金会员工休假包括:公休假、法定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看护假、哺乳假、丧假及带薪年假。
十七、公休假指每周周六、日,法定休假日是指元旦、春节、清明、 劳动、端午、中秋和国庆等法律规定的假日;法定休假天数和时间安排依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十八、病假:员工因病、伤需治疗,可申请休病假。病假需提供医院有效证明。正式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病假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员工连续可休病假时长,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十九、事假:因私事请假,即员工因为个人事情需要缺勤请假,事假为无薪假。
二十、带薪年假:
1、员工实际年假时间按以下标准计算,不在百蹊的工作年限,需提交相关工作证明。
(1)员工连续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不享有年休假;
(2)员工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可享有年假5天;
(3)、员工连续工作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每年可享有年假10天;
(4)员工连续工作时间满二十年以上,每年可享有年假 15 天。
2、当年年假尽量在当年休完,如因百蹊工作需求,无法休完的年假,可以跨下一个年度休,或按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3、百蹊可依季节的工作繁忙情况统一安排休年假的时间,如员工选择不休,则视同放弃本年度的年假,不可跨年累计或选择其它时间休。
二十一、其它假期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十二、除公休假及法定休假外,其它休假需按以下请休假要求提前申请,并说明请休假事由,经秘书长同意,秘书长请假需经理事长同意。无申请及审批的请休假按旷工处理。
1、请休假0.5~2天,需提前一天申请;
2、请休假3~5天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请休假5天以上的,需提前一周申请。
4、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无法提前申请的,需在请假当日上班前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向直属上级说明情况,并在返岗后 1 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二十三、所有请假、休假前都需安排或交接好工作,休假期间需保证通讯畅通。
二十四、除事假、病假等无薪或不全薪的假期以工作日计算外,其它有薪假均指自然天数(即包含周末及法定假日在内)。


第七章  工作纪律

二十五、员工所有工作必须依照基金会的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执行,调查复查需依据调查复查制度进行, 不得违反。
二十六、员工须服从百蹊的工作安排与岗位调配,坚守工作岗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度。工作期间保持办公区域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得在办公区域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如玩游戏、看视频、养宠物等。
二十七、员工外勤工作时,所需费用严格按照专职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及流程执行,并以安全为上,一切有危及安全的活动及方式均不能进行。员工在活动期间严禁与人发生冲突,如发生的任何纠纷均自行负责。
二十八、员工需按时参加百蹊组织的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模式,如需接听电话,应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到会议室外接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严格遵守会议保密要求,未经允许,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二十九、没有经理事会或秘书长授权,员工不得利用百蹊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不得代表百蹊接受媒体和官方及其它不属于百蹊范围的邀请、采访;不得利用百蹊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三十、员工不得泄漏其在从事百蹊工作过程中取得的任何资料,包括其他义工的个人资料,及资助个案相关资料和其它资料;并不得擅自利用在百蹊工作中取得的任何资料用于非百蹊的工作。
三十一、未经授权,员工不得将公司电脑、网络设备等用于非工作用途,不得随意安装非工作所需软件,防止信息泄露。
三十二、员工不得参加任何违背百蹊原则和理念、可能会对百蹊造成危害的活动;不参与任何可能对百蹊造成危害的组织,更不得以百蹊名义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十三、原则上全职员工不能同时在其它企业或组织做固定的有偿工作,如需兼职其它企业、或组织的工作,既使是义务的,也必须报经基金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十四、员工不能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给予百蹊或受助人的金钱及物质上的资助。
三十五、员工不得将具有员工或正式义工权限的百蹊论坛ID提供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享。
三十六、员工在合同实施期内及离职后,需对其在参与工作时取得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八章 职业规范

三十七、着装礼仪:工作时间内,员工应保持着装整洁、得体、大方。不得穿着背心、拖鞋等过于随意、花哨、暴露的服装;
三十八、言行举止:员工应注意言行举止,使用文明用语,尊重同事、客户及合作伙伴,不得使用侮辱性、攻击性语言。保持良好的仪态,注重个人卫生,保持办公桌面及周边环境整洁。
三十九、团队协作:树立团队意识,积极与同事沟通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尊重他人意见与建议,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四十、对外服务:对外应热情、耐心、周到,主动了解对方需求,及时提供精准回答及服务。不得推诿对方提出的问题,不得与对方发生争执,维护百蹊良好的形象与声誉。
四十一、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地面、墙面、门窗、桌椅等整洁干净,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带宠物上班。每天下班前,整理好个人办公桌面,将文件、资料分类存放,关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电源,清理垃圾。办公室值班人员需尽责完成相关值班工作事宜。
四十二、设备管理:爱护公司办公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提出报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卸、改装办公设备。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四十三、节约资源: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的好习惯,空调依天气设定为24~26度之间,不得过低,离开办公室时需随手关灯、关空调、关水龙头;打印文件时,尽量采用双面打印,减少纸张浪费。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按需领用,杜绝浪费。
四十四、百蹊实行的是专职+义工的工作模式,为方便与义工沟通及协作,要求专职员工养成以下良好的工作习惯:
1、在接到工作任务,或者有人留言给自己的时候,请回复,至少要让对方知道你看到了。完成工作任务时,要主动说明。
2、在论坛或工作群中,看到有关自己岗位的事情,即使不能及时回答,也要回复一下,让发帖人至少知道你看到了。需做到事事有回应。
3、接到的工作,尽量按时完成。如果有困难,要提前提出,给负责人一个缓冲的时间。
4、查询与回答,要在指定的帖子或表格里填写,便于他人查找。
5、请假、出差、离开的时候一定要把工作交接清楚,善始善终。
6、进行批量工作的时候,尽量按照别人也可遵循的顺序进行,不跳着做,便于检查、统计和交接。
7、安排或提交到下一岗位的工作,及时检查督促。
8、清楚自己所做的工作在整个流程里的位置,清楚这项工作要达到的目的,以下游的方便和准确为要。
9、各类表格,必须在文件名中注明提交日期,如:总表20250505。
10、养成工作后检查的习惯,杜绝错别字,尤其是涉及到资料的部分,更要仔细检查。
11、上班时间不在组工作群里闲聊,不要在工作贴灌水。
12、公开聊天记录,要征得当事人同意。


第九章 奖惩制度

四十五、奖励:对遵守本守则,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为百蹊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报表扬、发放奖金、晋升职务等。
四十六、惩罚:对违反本守则的员工,百蹊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如因员工违规行为给百蹊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四十七、百蹊教育基金会对于以上规定有最终解释权。
四十八、本制度依据国家及广东省法律法规制订,如遇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及广东省法律法规为准。
四十九、本制度经理事会于2025年6月30日审核通过,于2025年7月7日起生效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百蹊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百蹊助学网 ( 粤ICP备14008989号 )

GMT+8, 2025-8-3 22:41 , Processed in 0.04029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