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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步我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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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子谭宏 发表于 2007-8-17 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我因拍了某人相片修饰好后,一时得意忘形,作为摄影作品上传到某摄影网,快一年了突然接到立即删除否则对簿公堂的信息,吓出一身大汗,急急找出来删掉,再不敢乱拍人像与上传人像了。各位活动时,拍别人的单人像相片,一定要先问清楚是否可以上传,(最好是签字同意)否则一不小心被告上法庭那才后悔已经迟了。希望各位不要步我这后尘。。。
丝蓝 发表于 2007-8-17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提醒的是  对于肖像权应该持认真态度
但我想朋友们玩的一些PP应该无访吧
乖小孩 发表于 2007-8-17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注意
劳工 发表于 2007-8-17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缘一起玩,有对簿公堂必要吗?或许有些人真的不喜欢在另外坛子暴光,楼主要理解
 楼主| 游子谭宏 发表于 2007-8-21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劳工 于 2007-8-17 19:15 发表
有缘一起玩,有对簿公堂必要吗?或许有些人真的不喜欢在另外坛子暴光,楼主要理解

我的这次教训深刻,之所以把这臭事暴出来,目的不外乎告诉广大朋友们:要注意“肖像权”这回事。
帕克猪 发表于 2007-8-24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真要注意呢。以前发的不熟悉的要删除了。
丛林王 发表于 2007-9-2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应该咬你吾入的
第一,你没有用于商业用途,或因此而获得利益。
第二,事件是真实的,并非你捏造。就好象你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个新闻照片上有你的LOGO,但你不可以向杂志索赔。
第三,为免口舌之争,还是少认识这些人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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