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通知名称 |
百蹊位置 |
链接 |
粤财法〔2014〕103号 |
关于公布2014年广东省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
附件,六,第1个 |
http://czt.gd.gov.cn/gkmlpt/content/0/185/post_185878.html |
粤财法〔2015〕24号 |
关于公布2015年广东省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
附件,六,第1个 |
http://czt.gd.gov.cn/gkmlpt/content/0/187/post_187144.html |
粤财法〔2017〕2号 |
关于公布2016年广东省省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的通知 |
附件,六,第1个 |
http://czt.gd.gov.cn/gkmlpt/content/0/187/post_187290.html |
粤财法〔2018〕17号 |
关于公布2017、2018年广东省省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的通知 |
附件,六,第1个 |
http://czt.gd.gov.cn/gkmlpt/content/0/188/post_188483.html |
2020年 第8号 |
关于公布2018、2019年广东省省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的通知 |
附件2,第168个 |
http://czt.gd.gov.cn/gkmlpt/content/2/2998/post_2998437.html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第六条规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
百蹊最近一次于2020年获得2019年度税前资格确认,因此百蹊现有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0.1.1-2022.12.31。
以下是2020年上半年,某百蹊义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操作进行税前扣除的步骤截图,供各位资助人参考:(可点右键新窗口打开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