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个很有意思的帖子,又看到一句很有特色的话。想了半天,还是觉得跟在小舞的国学课里了.
话的意思是说,假如人人可以随心所欲,那么人人享有放荡的权利.
帖子是这么写的(转的时候做了些手脚,原文在下面给出的链接).
历史爱好者喜欢的一个题目,是“你最愿意生活在哪个时代”。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取决于自己在想像中的身份。要是想当皇帝,清朝最适合你;要是做农民,哪个朝代都差不多。文人喜欢宋朝,士兵怀念晚唐或五代。如果想当宦官呢?这不太像个好志愿,不过,万一真有人心怀这样的抱负,我建议他回到明朝。
对女性来说呢?不知道。
也许春秋时代是个选择。我喜欢春秋,那时天下未定,不仅是在政治上,是在一切方面,包括种种观念和风俗,所以机会显得很多,像只又圆又光滑的蛋,包孕得如此之好,你不会想到以后会孵化出什么。春秋的另一个好处,是那时的人讲究体面。哪怕是在最残酷的事务——战争中,都客客气气的。很少有偷袭的事,宣战一方总会辞令优美地说,对不起,我要打您了,另一方也同样优美地说,我不得不还手,实在是没办法,抱歉得很。
对一些出格的事情,也不如后来那样暴跳如雷般地过敏。
夏姬的事是很好的例子。这位中国的海伦出身郑国的公室,她的第一个丈夫,年轻时就死了,第二任丈夫,陈国的御叔,在生下一个儿子后也去世了。若干年后,放肆的夏姬和陈灵公私通,大臣孔宁和仪行父也是她公开的情夫。这三个人四处宣扬,欣欣得意。有一次在夏家饮酒,陈灵公对仪行父说,你看徵舒,长得多么像你呀。仪行父说,也像您呀。这个下流的玩笑使夏姬的儿子徵舒再也不堪其辱。徵舒埋伏下箭士,在陈灵公离开时把他射死了。
这只是故事的开头。徵舒自立为陈侯。一直想扩张的楚国借机主持正义,攻破陈国,杀死徵舒,顺便把夏姬掳到楚国。楚庄王想自己娶夏姬为妻,屈巫进谏说:您不能这么做。您召集诸侯伐陈,名义是声讨罪恶。如果娶了夏姬,人们就会以为你发动战争的真实目的是想得到夏姬……
后面还有一篇大道理。楚庄王只好做罢。楚国的上卿子反也想娶夏姬,屈巫又劝阻说:
“这是个不详的女人。她先克死了两任丈夫,后又害死了陈灵公和她自己的儿子。人活一辈子不容易,何苦要自陷于那样的危险?天下美妇人多得多,为什么非得娶她呢?”
子反也被吓退了。最后,不怕死的襄老娶到了夏姬。第二年,晋楚间发生了著名的邲之战,襄老战死。
屈巫一直是正言正行的人。没有证据能说明他此前的议论,是竞争的策略,好让自己能娶到夏姬。肯定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多半是他见到了夏姬,便被征服,大大地改变了心意。襄老死后,襄老的儿子居然还想把夏姬娶过来,屈巫坐不住了,把自己那一番大道理抛诸脑后,派人给夏姬送信说:你先返回郑国,我一定会娶你为妻。屈巫使了种种巧妙手段,哄过了楚王,终于娶到了夏姬。
这位从前的“祸水论”者,从前的直臣拂士,便这样向爱情投降。屈巫在楚国心不自安,索性携夏姬逃到晋国,在那里给楚国捣了许多乱。夏姬的故事到此总算结束,她和屈巫留下一个女儿,后来嫁给了晋国的名臣叔向。
史籍不曾描述夏姬颠倒众生的容色,人们只好去想像。后世的正人君子,想像之后吁一口气,着手攻击夏姬。刘向《列女传》说她“殆误楚庄,败乱巫臣”,不过是祸水论的老调。而在春秋时期,夏姬的名声虽然不好,也绝不曾坏到人人攻之,要她替世道人心负责的地步。在春秋人眼里,她是一个多情而放纵的美丽女人,如此而已。
春秋人对许多后世视为比天还大的事情,都持松弛的态度。战国时还有这样的遗风。楚攻韩,韩求救于秦。秦宣太后向韩国的使者解释秦国无力救援,是这样说的:“妾事先王也,先王以髀加妾之身,妾困不支也;尽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夫救韩之危,日费千金,独不可使妾少有利焉?”
脸皮薄的也有。孔子见南子便是有名的故事。其实,逾礼的事孔子是不会做的,南子虽然名声不好,但求见孔子,也只是致敬之意,当时,君夫人会见外臣,是常见的事。但子路竟然生疑,而孔子也指天划日地发誓。——所以说春秋时代包含着各种观念的苗头。到了后儒那里,对此事看得比孔子还重,腾口辩说不甘人后,本来挺干净的一件事,让他们越描越黑。
私通不是好事情。但它确实也标志着女性的社会处境。《诗经》中的下层妇女可以自由恋爱,《左传》中公卿大夫相当多地私通,说明那时的女性,尚有社交的机会。到了后世,私通几乎只发生于社会的两端,平民与皇族,前者迫于生计,没办法把女人关在屋子里,后者拥有特别的权势,可越轨而不受追究。在地主和士大夫阶层,私通的事情极为罕见,因为这些家庭的女性,与外界隔离。女性的放纵终于被镇压下去了,男性的放纵则越发地没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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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的题目是 放纵的权利
再想了想,如果人人可以放纵,最后恐怕是谁都不用固守自己了.因为大家都已经提前做了古人.就象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曾经发生过的旧事一样.唯一疑惑的是,英伦岛上也曾以性乱为时尚.很难想象被人以绅士冠之的英国人居然有如此豪放的历史.
有这么一段描写,是这么说的,中世纪时的英国,当时大众的衣着如是,男子的外套很短,甚至遮不住臀部和下身,下身只用一只小袋套住,这只小袋与其说是为了遮羞还不如说是突出;女人的裤子是紧包臀部的,她们乳峰高耸,据说“上边可以站立一支蜡烛”。教会对卖淫不仅宽容,而且肯定其“价值”。教会一方面提倡禁欲,另一方面又鼓励修女与教士淫乱.医生们则鼓吹禁欲对健康也不利.为了治疗疾患,医生还要求病人增加性交频率,以此作为治病的良药。在公元610年,爱尔兰的阿尔斯特女王率领着她的宫廷命妇们来见库楚雷恩,女王和宫廷命妇们上身赤裸,并将裙子撩起,显露下身,以表示达对库楚雷恩的极大敬意。
直到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情形依然如此,布伦格在《基督教的婚礼》一书中写道:大清早,参加婚礼的人就吃喝开了,直到祝祷开始时,他们还不停歇,当轮到他们讲话时,大多数人已是半醉不醒了。宴会之后是一场庆贺活动,新娘被带进了跳舞场地,这时,人们开始欢闹,大家又蹦又跳,舞步速旋,妇女们衣袂纷飞,跳舞者们都像着了魔,抛开了所有的羞耻之心,纵情欢乐。晚餐之后,人们意犹未尽,他们闯进新房,在那里放声大唱,有人还举着小号拼命地吹,不少人以调戏新娘为乐,有的男女来宾甚至另找地方去举行他们“露水夫妻”的“婚礼”了……
公元8世纪时,将罗马基督教传入英国、以后被尊为圣徒的卜尼法斯抱怨说:“英国人完全无视婚姻关系,他们不要合法的妻子,像马或驴一样过着放荡和淫乱的生活。”
更加疑惑的是,古罗马和古希腊在极度的放纵中走进坟墓.而英国却能存留至今.莫非是那道阻挡了西特勒的英吉利海峡之功.可是荷兰人也曾入主白金汉宫啊.
不得其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