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蹊助学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百蹊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开启左侧

[讨论] 再谈爱己及人

[复制链接]
thbxyz 发表于 2007-7-27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谈爱己及人

前段时间,一位朋友电话关心我工作的事情,末了朋友说你博客上关于处理生活和公益关系的文章写得很真实,发人深省,是不是可以谈得更深入一点。其实这段时间我是有一些关于这方面的零零散散的思考:离开大学校门的时候,我没有因为工作的事情发愁,也自然就没走过漫漫艰辛的求职路;很长时间都生活在一个过于自信的高尚圈子里面,自以为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伟大”、了不起或者有很强的能力;也很固执地想“这么好的事情,不需要耗费什么精力却又能够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肯定每个人都会愿意做”……然而这几个月里经历的一切却彻底的让我放弃了这些想法。
尽管我4月下旬就从原来的单位辞职,但其实真正开始找工作是从7月初回来杭州开始的。而在4月下旬到7月初的这段时间里,我一直都在设法弄清楚我自己到底能做什么,又该如何去做,当然也曾经想过重新回到公益组织里面过“苦行僧”式(说法比较绝对,但主要是指和我年龄相仿,而且又面临着各种生活矛盾的那一群人)生活。但是这种念头很快就又被我自己给否定了:真的这样的话,我只能糊口。外面的欠债怎么办?如何“买房子结婚”呢?又“拿什么赡养父母”?……因此我必须勇敢地去直面现实,而不是用所谓的高尚事业来寻求暂时的逃避。正确的选择依然是找一份好工作,先好好挣钱,在一定的时机再去考虑其他。我不能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让自己又成为其他人的惦记和负担。
我有一位做公益的朋友,一直在为农村孩子募捐书包、给农村学校建图书馆、组织支教调研……事无巨细,无怨无悔,是一个踏实真切的行动者,而且他还一直希望能够全职做这些事情。然而每次谈到家庭,已经而立之年的他总是无可奈何:自己也一直没有一份像样的工作,想给妈妈盖房子却总是筹不够钱,更不用说自己的个人问题……谈到最后朋友只好说他是个自私的人。另外一位非常熟悉这位朋友的朋友说,“说实在的,……他绝对不是自私的人,他的目光越过了自己,却投向了那些更困苦的孩子们,穷不失义,这个是最让人敬佩之处。但是他总是困扰,为公益,为家庭等等。或许是两难吧,我们活着不得不考虑家庭,父母及将来,独行于天下,六根清净,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去割裂一切啊。这是我们难以脱卸的责任,难以割舍的牵挂,却也是前进的动力和坚强的理由。是的,我们都不是光为自己活着的人。有些时候,面对两难是需要做出选择,比如为公益和为母亲之间。幸福其实与金钱,地位,高官厚禄无关,但往往取决于自己的心满意足,取决于自己的心安。时间有限,我劝××做出的选择是,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情况出现。但我同时也相信,选择是时刻面临的。一时的退却并不意味着放弃,相反这是为了更好的前进做好必要的准备。……坦诚地说,我很能理解××将公益做为事业的决心和勇气,但同时又深深体会到他的辗转反侧和内心的煎熬。让他暂时放弃,也是考虑再三,为了避免让他留下更多的遗憾。或许不知道前景如何,但人生有无数种可能,我们至少也为母亲,更是为自己努力过另一种可能。”
我在刚刚面临着人生选择的时候,也曾经有过犹豫,有过徘徊:公益是我的理想和追求,而现实的情况是我必须偿还助学贷款,必须完全依靠我自己生活,我究竟该如何面对?我的老师曾经这些写信劝我:
不论是认识上还是自身能力上,公益事业对我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遥远的概念。在街上遇到乞丐的时候,出于同情我会施舍几元钱;当发生自然灾难的时候,出于道义我会捐上几十元,但这些只能算是慈善行动,与公益事业来比有千差万别。因此对你所热衷的公益事业我缺乏足够的认识。××市地邻港澳,慈善活动、公益活动氛围浓厚,从事慈善活动的人多是功成名就的企业家。因此我不知道你对公益事业公益活动这两个概念是否有明确的界定,尤其是对我们这些还在自我奋斗、还在为生存而战的人来说,适当参加公益活动是可取的,但把“公益”作为“事业”,对于自己的青春来说是不是有点奢侈?毕竟慈善家搞“公益事业”只是从自己身上九牛拔一毛,而我们却眼巴巴的盼着别人给我们发工资?
十多年前我大学期间,想得最多的一个词也是“事业”。岁月蹉跎,“事业”的概念逐步与生活、工作混在一起,最终明白了“事业”就是如何生活得好一点,自己少受委屈一点,如何让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质量更高一点,说白了就是“车子、房子、票子”,为国家、为民族而不为自己的事业是没有的。
我衷心希望你选准一条脚踏实地的路,大四、择业都是人生最关键的时候,千万不能“上错花轿嫁错郎”啊。
结合自己这两年的经历,现在回过头来想老师的这些话,对当时自己的不屑一顾和固执多少还是有一些后悔的:要是当初听了老师的话,果断地给自己一个很清晰的定位,也许……;要是当初没有感性盲目的想着公益,也许……然而,现实生活是不允许有这些假设的:走错了,认识到了,就必须老老实实重新再来,可是逝去的时间是找不回来的。所幸的是我当初并没有一意孤行去全身心追求理想,我选择了边走边看。因此我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想清楚了我该如何去做:我不会停止帮助别人的行动和努力,但是前提一定是我要照顾好我自己、我的爸爸妈妈、我的妹妹(当然妹妹并不需要我照顾),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能力和精力允许,我会不遗余力、尽最大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选择帮助别人是肯定不会有错的,但是一定要清楚自己是否有这种能力。在《也谈爱己及人》里,我曾经提到过一位下乡支教的老师,最后大家不得不捐钱来帮助他渡过难关;还有文章开头的那位朋友提到他自己,也是在追求“理想”,而当家里有变故需要作为顶梁柱的他的时候,他却无能为力;还有一位朋友,为了帮助别人将自己的收入大部分捐了出去,然后带着极少的钱下乡看望孩子,最后没钱从乡下回到城里,朋友得知情况后才寄钱给他做回来的路费……静下心来好好想想,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需要另外的人来帮助我们、惦记我们,那么我们的帮助究竟存在什么意义?与其如此,还不如介绍帮助我们的人去帮助我们帮助的人,而我们好好的照顾自己,有机会的时候可以找更多有能力的人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其实介绍这种搭建桥梁的行为本身也是一种公益行动。公益不在于我们直接帮助了多少人,关键在于我们的行为使多少人得到了帮助,也就是说公益贵在参与,贵在行动,哪怕是一点点,能去做、有这份爱心其实就够了。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用到处理自己生活和公益上来也是一样的道理。连自己和自己的亲人都无法照顾,凭借什么去帮助别人呢?说得不好听一点,如果那个需要帮助的人是一个很固执要面子的人,他拒绝我们的帮助而且反问我们“你自己都没照顾好,有什么资格来帮助我?”也许我们会有很多理由去反驳,但是沉下心来好好反思一下,他说的难道就没有道理吗?
公益确实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因此全身心投入尤其是牺牲自我而去做公益可以得到很多喝彩、尊敬和崇拜。但是我们是不能依靠喝彩、尊敬和崇拜而生活的。喝彩和掌声是因为有被人们关注的行动,但是当没有了行动或者丧失了行动的能力也就是我们老了的时候,喝彩和掌声停止了,我们该怎么办?也许我想得太远了,但是必须去想。现在不就是有一些人在呼吁要关注那些被遗忘的曾经为社会做过奉献的人(比如老红军、老抗日游击队员)嘛。比起这些人,我们所做的那些公益的事情,算得了什么?不过是因为目前的社会缺少,因此我们去做去坚持,所以备受关注而已,一旦有一天,公益成为一种自觉的时候,也就不会习以为常了。
在文章开头,我曾经提到我这段时间找工作的经历。我最一开始觉得我自己做了那么多好事,曾经帮助过那么多人,人心向善,别人至少会因为我的善良而给我机会。但现实情况不是这样的,很多人压根儿就不会对这些事情感兴趣,甚至会对我做这些事情的动机产生怀疑,而且还怀疑我心态是否是健康的。我没有理由责怪这些人,我想他们也许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是用正常生活状态的思维来考虑这些事情的。我们一点理由也找不出来说这些人没有责任心、缺乏爱心,他的企业或者公司解决了上千人的就业,企业上缴的税收又为社会做了多大的贡献?更不用说他企业创造出来的产品给社会带来的价值。我们难道能说他不关心我们所关注的公益领域就是不对或者不合理吗?他对社会所起的作用比起我们来说,孰大孰小?社会的主流究竟该更靠近谁才是健康的?这些问题答案非常清晰明了。
很多时候做公益的人都是“牙打掉了往肚子里咽”,强忍着痛苦,擦干泪水继续从事公益。我并不赞成这种方式,因为咽到肚子里面依然不能消化,没有解决问题的实质。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敢于去直面现实,勇敢地吐出来,然后去寻求办法积极解决自己的生计生存问题。很多时候,人很容易欺骗和麻醉的其实是自己,短暂的支教活动也许会使你忘却一些现实中的烦恼,但是支教结束以后该怎么办?能一直忘却吗?问题总是需要解决的,回避肯定不是长久之计也更不是负责任的做法。
胡说八道了很多,我是在用我自己所认为的正常为标准,希望做公益的人都能够理性、正确、健康的对待公益和公益行为。总之,我希望每一个好人都一步一步走好,都能够健康快乐。

相关链接:《也谈谈爱己及人》http://blog.sina.com.cn/u/455f0397010005j0

谭红波(tanhongbo@gmail.com
2007725
foxgrace 发表于 2007-7-27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红波!

呵呵,谈这个话题之前,先给大家看一篇文章.
栖息谷的山野毛虫写的: [读《盔甲骑士》]原来,我们并不需要证明什么
原贴地址: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n=147,57363,0,0,0,0,0,0

原文如下:
 刚开始学踢球的时候,因为常常需要带球过人,可往往,带球过了别人的时候,自己也不知道球到哪里去了。在过了别人的同时,把自己也晃过了。

一位心地善良、英勇善战的骑士,屡立战功,受到国王和百姓的赞赏,获得了一副金光闪闪的盔甲。骑士身披闪耀的盔甲,随时准备跳上战马,向四面八方冲去,向邪恶的骑士挑战;杀死作恶多端的恶龙;拯救遇难的美丽少女……即使在家里,他也穿着轧轧作响的盔甲自我陶醉,吃饭睡觉都不愿意脱下,甚至连他美丽的妻子茱丽叶和可爱的儿子克里斯托弗都记不清他的面容了,最后连他自己也忘记了自己的真面孔。我们经常追逐一些东西,机会的、鲁莽的、潜在的、表面的......但是都常常忘了什么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名誉?地位?金钱?别人的赞赏?还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聪明?才智?能力?爱心?……

终于有一天妻子对他说:“你爱盔甲远甚于爱我。”她和儿子准备离开他了,这时,骑士才感到惊慌,他想脱下盔甲,可是盔甲已经生锈,再也脱不下来了!真正重要的,我们却时常忘记,有些最为平常的东西,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看过一个台湾的娱乐采访,主持人问一位娱乐界的名人,“如果要你去月球,只能带四个人,你会带谁?”“父母、丈夫,还有孩子。因为他们是我最亲近的人。”“如果只能带两个人呢?”“……如果只能带两个的话,……我会选择丈夫和孩子。”……“因为我的父母可以相互照顾,但是我的丈夫和孩子需要我。”“那如果只能带一个人呢?”“……我想我会选择我的丈夫。”“为什么会选择你的丈夫,孩子是母亲身上的肉。”“我想,孩子会逐渐长大,长大后又会成家立业,会有人照顾他的,但是丈夫却没有,他只有我来照顾。”我想具体的采访情节已经忘了,但让我依稀不能忘的却是,那种突如情况下问起的问题,一层一层的让人做一些难以选择的选择,当事人从常态,到哽咽,到后来的不知所措、伤心痛器,对看到这一切的人都是一种震撼。很多时候,要做这样的选择、要一层一层的剥去套在心灵上的让人温馨的东西,确实是一件难办甚至痛苦的事,但是我们必须要这样,否则就会变成被煮的青蛙。

骑士去请求全国最有名的大力士铁匠帮忙,结果却无功而返。骑士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到远方寻找能解开盔甲的人。遇到问题须要正视,不能逃避,方能有解决的可能。

在国王的小丑乐袋的指点下,他决定去漫无边际的大森林中寻找亚瑟王的老师、神秘的魔法师梅林。
从此,骑士在梅林的指导下开始了解脱盔甲,寻找自我的征程。就像那个快乐的小丑乐袋所说的那样――般痛苦须遍尝。

骑士的历险处处险象环生,在历经沉默之堡、知识之堡和志勇之堡后,骑士终于在真理之巅“悬崖撒手”,放下自己人格的面具,发自他内心深处的泪水最终融化了已经锈蛀的盔甲。有句话说,“除了你自己,没人能够阻止你走向成功。”学会接受而别期待太多,经常审视、检讨自己,同自己的内心对话,不要让自己别一些虚无的东西所奴役,而忽略了我们真正需要的。

我们有能力、有爱心、有智慧、有魅力、博学、精思……但是这些都不必向别人证明,更别为了去证明这些东西而迷失了自己,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我自己的看法:
做义工,并不是去用义工或者志愿者的身份去向别人证明自己的爱心和高尚.
学会认识自己,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去做这些事情,才能真正的做到立已达人.
有人也和我说过,不要放太多的精力在助学上,人在年轻的时候,最应该做的,应该是积累资本,去充实和提升自己,这样,以后才能帮助更多的人.
白色紫丁香 发表于 2007-7-29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个刚注册的网友,我刚参加了一个助学复查活动,是偶然的机会,我真正感觉到帮助别人是如此快乐的事.
烈火如歌 发表于 2007-7-30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红波和狐狸讲的问题很沉重,我头脑比较简单,想做点什么就去做了,反正我是不会委屈自己的
true9620 发表于 2007-8-14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一楼和二楼说的好象不完全是一个问题
红波说的更多的是反省 而狐狸姐则是站在不需担忧生活的高度来看问题
我更赞成红波的想法
以前想去支教 后来想了很久 觉得其实是一种逃避
既然还年轻 就应该直面生活 在一定的基础之上 尽量做更多的事
阿栋 发表于 2007-8-14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个比较现实的人,觉得去帮助别人,首先把自己的事情先处理好
随缘.无我 发表于 2007-8-27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施之要道,受亦有度。

施者,不仅受以〝魚〞,且授之以〝渔〞。
Shally 发表于 2007-8-2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楼的文章让我想起丛飞。如果丛飞可以关心自己和家里人多一点,他就不会英年早逝,他可以帮助到的人也就更多。
南山浪子 发表于 2009-10-28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狐狸姐推荐的文章真好
侗族大歌 发表于 2009-12-5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帮助的人真是太多……所以只能选择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伸出援手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百蹊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百蹊助学网 ( 粤ICP备14008989号 )

GMT+8, 2024-4-28 16:06 , Processed in 0.070223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