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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德斯的狗书评汇总(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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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了 发表于 2007-1-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肖译《佛兰德斯的狗》

                                                                     小转铃
        在一个寒冷的北京夜晚,某条胡同里的某个大院炉火正红。北风在窗外呼呼地吹,我站在一个胖子身后,不知所谓地搓着双手。
  “你在看什么?”我向他问道,因为没有更无聊的事情可做。
  “唔,我在写一个书评。”他连肩膀都没有动一下。
  “什么书的书评?”
  “肖毛译的一个故事,”他还是没有回头,“佛兰德斯的狗。”
  “啊,这两天我周围的人都在围着这本书转!”我心想,他们要是能围着我转该多好。
  “是很好看的故事。”他强调道。
  “那肖毛为什么不给我看?!”我几乎悲愤地要流泪了。
  “你找他要嘛。”胖子的轻描淡写,显得特别举重若轻。
  
  也正因如此,当我回到上海,贫病交加地瑟缩在被窝里,准备仔细地读它的时候,我的脑子早已被一些乱七八糟的评论践踏过了。若不是将它当作一个必做的功课,我几乎没有兴趣,在高烧中去打开这么一个硕大的文档——然而,这个一百多年前写下的圣诞故事,却对我勉勉强强的付出,报以了完完整整的馈赠。其情节固然令人动容,译笔也是近年罕见的晓畅和精致。篇幅不长的儿童故事,译者却唠里唠叨地写了好大的一个跋,这烂漫的天真,让人一想到,脸上就忍不住浮现出微笑。
  
  本来,认真地读完,差不多就是对译者劳作的尊重,可是一想到舒评的不着边际(居然将之归结为民工潮),史评的过犹不及,我未免驴背而伤逝中——于是,又觉得再写一个书评,是我肩头沉重的使命。当然,一部好作品,就像一头健康的大蒜,浑身上下都是宝,美人赏花,吃货大嚼,也都算是,得其所哉。
  
  在我看来,这个故事,讲的,并非苦难,也不是忠诚,更不是民工梦破灭后,对体制的控诉。这应是一个关于骄傲的故事——它告诉我们,人(还有狗)可以如何在信念的针尖上跳舞,又可以在尊严的悬崖边决绝到怎样的程度。要维持活命,固然是有底线,让大多数人不得不在磨坊主面前弯腰,可是小尼洛和老帕奇的骄傲,却让他们可以跨过对生的执念,抛下他们对世间的鄙薄。
  
  他们的骄傲当然是有原因的。小尼洛对绘画的虔诚,老帕奇对小尼洛的虔诚,已让他们站在俯临人间的高台上。小尼洛的洞见是惊人的,“假如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就绝不能对贫穷说不。”“他天真地认为,自己非常富有,因为他拥有一种永恒的力量,比每一个国王都要强大。”正因如此,这个孩子才会有足够的宽容和镇定,来温言劝慰自己心爱的女孩;才会在诬陷面前,惊奇大于愤怒;他在逼凌面前主动离开,在诱惑面前毫无所感——是的,一个普通的穷孩子决不能如此,贫穷会损害人的品质,安特卫普的寻常村民即是这类牺牲的明证,而小尼洛和老帕奇的善良和美好,并不起因于他们的贫穷,而来自于他们对自己高贵的自知。他们自珍自重到在生死的抉择之时也不作任何妥协。
  
  “这是他们一起度过的最后一天,他们怀着梦想,久久地躺在那里,等待着圣诞夜的结束。”To die with dignity,多么艰难,又多么简单。“尼洛和帕奇再也不需要他们的任何帮助了。现在,他们也丝毫不再需要安特卫普对他们的敬意。”以至于翌日的早晨,富翁克盖兹是哭得像个女人,还是笑得像个巴依,已让人打不起任何兴趣去关心——每一个时代都不缺狠心的富人,反之亦然,但是关乎骄傲,关乎在痛苦和夭折中得到的尊严和美,却是永恒稀缺着,继承着苏格拉底般清洁的自殉。
  
  “与生命相比,死亡虽然跟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对他们却要仁慈得多。”我差不多已经读到了结尾,想起在唐代,也有个王梵志说过类似的话:“我本长眠鬼,偶来地上立。”忽然意识到,这些潺潺的豁达之中,包含了多少寸寸的绝望。
  
  最后,我不得不赞美一下肖毛的译笔。“安特卫普大教堂的钟楼高耸在小屋的东北方,远处是一大片绿色的原野,连绵不绝的牧草和玉米一直伸展到远方,宛如宁静而又永恒的海洋。”这样节奏优美的句子在文中比比皆是,显然,《佛兰德斯的狗》依稀留存了《夏洛的网》时肖译的浪漫和温柔。当然还有“讲这番话的时候,……”这句传世名译,令人发怔的悠远和变换。
  可最令我心动的,还是这样的起承转合:“天气冷得要命。积雪足有六英尺深,水面结了一层坚冰,牛群和人们可以自由地在上面走来走去。”在不祥的沉沉阴云下倏然滑开,我从未想过沉痛竟能被勾勒得如此轻盈——仿佛将心钩在鱼竿上甩向天空,却迟迟没有听到掉进水里的那扑通一声——让人想揪心却茫然无凭,又从何揪起。
  这个成天关心浪花为什么要亲吻礁石,流星为什么要飞越夜空,小豹子为什么只会算10以内的加减法的单身汉,如何会有如此敏锐而细致的手艺,令人惊愕。也许,他文风中的天真拙朴获益于各国的民间童话,而不滞于物的自在轻盈,则是受了日本那些回旋闪烁的风调的影响吧。而我每每想到他忍受着来自臀部的煎熬,趴着对付这部书稿的样子,就不禁生出和老帕奇类似的感情:“他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可尼洛的艺术激情却让他的心里充满了忧伤和同情。对他来说,这种艺术激情虽然难以理解,却是那么的神圣。”
 楼主| 了了 发表于 2007-1-5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饥寒交迫的灵魂刚刚路过——肖毛译《佛兰德斯的狗》读后

『闲闲书话』 [私人藏书]那饥寒交迫的灵魂刚刚路过——肖毛译《佛兰德斯的狗》读后


作者:北方影武士 提交日期:2006-12-9 14:31:00  

??
  
   这是一个穷孩子的故事,也是一个名画的故事。
   穷孩子受尽苦难,陪他的是一条老狗,苦难在一个冬夜戛然而止,穷孩子与老狗停止呼吸,而名画毫发无损,继续藏身教堂,领受世人的赞叹,只是少了一个静静的膜拜者而已。
   读过了这个故事,我在想什么呢?
   我在想,在我们所有看过的西洋风景之侧,是否都有饥寒交迫的灵魂刚刚路过?那灵魂也许很年轻,还带点迟疑和羞涩?
   我读过《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知道橱窗能阻隔一切,让幻觉静静熄灭,让死亡最终到来。
   我没想到,教堂也能。
   的确,即使烛光辉映,那里也是冰冷的石头建筑。石头是什么也不能承诺的,石头也是什么都不能成全的。
   名画也一样。
   它不能带来奇迹,它不是王尔德笔下的快乐王子,它没有灵魂,它只能静静等候自身的升值,却不能拔一毛以利天下,不能让那个孩子有片刻的富足。
  
   一切总是到得太迟。
   磨坊主迟来的忏悔,大画家迟来的褒奖,都是无常世事对这个小男孩的捉弄。
   我是编剧,我知道这个故事可以有多少次鱼龙变化,每个转折点,可以延伸出多少额外的剧情,或者不一样的结局。
   而现在我只能怨愤的追问:
   如果小男孩没有捡到这个皮夹子呢?
   那么,这个世界将连最后的自责都不必有,这个辛酸的故事,怕也不能流传至今。
   如果没有这一重天赋作为导引,我们的目光可以垂降到这个男孩头上吗?
   不能,恐怕不能。
   “尼洛是穷人的孩子,饱受命运摧残,一个大字儿也不认得,却拥有谁都没有发现的艺术天才。这虽然是一种补偿,却给他带来了不幸。”
   我们毕竟牵挂的是一个天才的夭折,而非一个男孩子和一条老狗的饥寒结局。
  
   上中学的时候,读过一篇课文叫《小音乐迷扬科》,作者是波兰的显克微支,讲的是杨科为了一把自己向往的琴,被人诬为小偷,鞭打致死。还有篇课文叫《万卡》,作者是契诃夫,讲的是愁苦的渴睡的打工孩子给乡下爷爷写信,希望爷爷来城里救他,可是因为信封上只写了“乡下 爷爷收”,所以爷爷收不到信,一切都不会有转机。
  比起这两个孩子,也比起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我们的主人公尼洛他幸运在哪里?
   他有一个朋友,一个跟他一样的孤儿,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老狗帕奇。
   “帕奇是一条佛兰德斯的狗……与普通的狗不同,他们总是被车辕和挽具牢牢地拴住,时刻紧绷着肌肉,在狗拖车上受苦受难,直到在坚硬的街道上心碎而死为止。
   “他们的友情从未被怨恨离间过,也从未被乌云笼罩过,这一边饱含着温情,那一边满怀着忠诚,彼此的友爱和信任始终毫无保留。”
   “与生命相比,死亡虽然跟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对他们却要仁慈得多。它既接纳了忠诚无私的爱心,也接纳了贫贱难移的纯真,让它们远远地离开了这个爱心得不到补偿,纯真得不到回报的世界。”
   对我来说,这个故事的灼痛,绝对不在于那两幅名城中的名画。小男孩和老狗的不幸结局,可以成为名城名画的花絮传说,让人家双双增值,但他和它什么都不会拥有的。
   我是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
   我一直不会骑自行车,直到大学毕业才勉强学会。所以,从小学到高中,在家乡的街道上,我一直步行得比较孤单。
   有一条狗就好了。什么品种都行,只要能陪我一起步行上学——确实是这么想过的。
   读完这本小书,我又想起那个遥远的未曾实现的愿望了。
   谢谢细心而公允的作者,没有以《安特卫普的名画》命名,而是选择了《佛兰德斯的狗》。
  
   还要感谢译者肖毛,他的译笔让我想起了近年来最钦服的小说,孙犁先生的《铁木前传》。不信,请细品下面两段文字。
   “‘不要这样,阿洛伊斯,不要让你爸爸发火。他认为我使你变得游手好闲了,亲爱的,看来他不愿意让你跟我在一起。他是好人,非常疼爱你,我们别再惹他生气了,阿洛伊斯。’
   讲这番话的时候,他的心是那样忧伤,大地渐渐变得昏暗起来,仿佛当时天刚蒙蒙亮,他和帕奇正站在白杨树下,准备顺着大路往城里去。”
   “‘可怜的帕奇,用不了多久,咱们就可以安静地躺在一起休息了,’有一次,老杰罕·达斯一边这样说,一边伸出双手,抚摸着帕奇的脑袋。那是一双苍老而又干瘪的手,一双总是和帕奇分享一块干面包皮的手。老人和老狗的心因痛苦而紧紧相连在一起,彼此都怀着同样的念头:在我们两个死后,谁来照顾我们最亲爱的人?”
   能让我想起孙犁的译笔,我是要专门致谢的。
  
   最后重申一遍,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关于苦难和忠诚的故事。
   苦难让我们的心渐渐揪紧,忠诚使我们多少可以呼吸。
  
 楼主| 了了 发表于 2007-1-5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读肖毛译;佛兰德斯的狗

闲闲书话』读肖毛译;佛兰德斯的狗;


作者:舒飞廉 提交日期:2006-11-26 10:35:00  

??由拿破仑扫北,到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血海,这中间的一百多年,是资本主义在西欧驱逐封建主义的时刻。兴建工厂,聚合都市,征服世界,欧洲的繁荣,导出了全新的生活模式。巴尔扎克、狄更斯、司汤达这些家伙,来批判这种新生活予白种人的种种不适,到安徒生、王尔德、波德莱尔等人,批判已变成了愤懑的超越,现代主义就要来了。
  ??当然,这位名叫奥维达的,生长在维多利亚时代,并不特别有名的女作家,不会去了解上述试图去理解她所生活时代的陈词滥调。1870年代,她由伦敦出发,往法国与比利时交界处的,一个名叫安特卫普的小城镇里参观,被当地的田园画家鲁本斯的作品所打动,次年即写出了这个七八万字的儿童小说。她将之作为圣诞节的礼物交给出版商与读者,显然,这个结局悲惨的小说,一眼看去,并不适合作为圣诞故事。
  ??在安特卫普市郊的霍布肯小村,有一个叫尼洛的男孩。霍布肯是那种处在欧洲腹地低地平原上的美丽村庄的缩影,在季风的吹拂下,冬天白雪皑皑,春天绿草如茵,大风吹动土坡上的风车,教堂的钟声在清晨的浓雾里传得远远。这是在宁静而永恒的中世纪的海洋里,存留下来的基督教村落的样板。
  ??由中世纪的海洋里存留下来的,除去这些乡村风物,还有那些质朴的乡村情感。老杰罕于孙子的慈爱,尼洛与老帕奇,一条忠诚的狗之间的友谊,霍布肯的公主阿洛伊斯予尼洛的正在萌发中的恋爱,又单纯又美好,即便是磨坊主的嫌贫爱富,村民们的趋炎附势,也是能够为上帝所宽容的人性弱点,在故事的结尾,被又羞又愧地改悔。
  ??在以上充满了和解与宽恕的模范乡村里,应该发生结局圆满的田园故事。老杰罕固然是要加入轮回,尼洛与老帕奇却应有光明的未来,不能死在圣诞之夜的教堂里,成为第二天拷问全城人良心的事件。读者读到这里,也会错愕叹息,难以接受。磨坊主的冷漠,固然是催化剂。但让尼洛与老帕奇死掉的,到底是什么呢?我觉得,一是体制性的饥饿。一条狗祖孙二人的辛苦努力,仍然不能,令赤贫的生活离得远远。二是城市梦想的破灭。为了逃离这样的赤贫,他们来到城市,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到尼洛的一幅画上面。这幅画,凝结着尼洛对城市的所有美好的想象,由此一举成名,被上流社会发现,将他们由贫寒中拯救出来。画作的失败,表明了尼洛的城市梦想的破灭,将他与他的狗一起送到了安特卫普大教堂上的台阶上,等候着死神将他们由饥寒交迫里带走。
  ??书中写道:“在短暂的生命里,他们从未逃避过自己的责任,始终生活得非常幸福,从不羡慕他人或别的动物,他们始终对贫穷默默接受,因为他们以活得清清白白为荣,现在,饥饿正在让他们渐渐昏死过去,冻结的血液在他们的血管里流淌得越来越慢。”这一段予尼洛与帕奇临终前的描述。其实,也可以看作,即将在新的生活模式里消逝掉的霍布肯村的描述。尼洛与帕奇,也因此,成为了村庄、美丽的旧世界,向城市、即将来到的新文化的献祭。
  ??所以,我觉得,由大都市来乡村里采风的女作家,她未必有她的同时代的思想家马克思那样,对资本主义幽灵游荡的认知,将尼洛的饥饿与失望,清算到体制身上,但是她的直觉,会感受到乡村文明在低地平原上的破灭,她又有去写惩恶扬善的儿童动物故事,来纪念圣诞节的念头,这些想法,混合到一起,产生了感人的艺术魅力,成就了这个名叫《佛兰德斯的狗》的作品。这个故事最令人费解的部分,尼洛的死,产生奇妙的不和谐,反而使这个作品,由女作家罗曼谛克的浪漫小说与温情脉脉的动物小说里,跳了出来,成了她的名作,令安特卫普城由这个故事里,得到了永生。
  ??感谢肖毛兄,在出版之前,即赐予他的译作,由我在O七年圣诞节前看到了这个故事。上面胡乱发出的一通议论,强词夺理,以他人酒杯,浇自己的块垒,肖毛兄见怪不怪,其怪,也就自败了。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楼主| 了了 发表于 2007-1-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年圣诞的书

书评一则  


作者:左民山人 提交日期:2006-12-1 0:05:00   

??狗年圣诞的书
??
??写下这个中西合璧的题目,缘于《佛兰德斯的狗》。它有一个副标题,叫“一个圣诞故事”。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女作家奥维达的作品,肖毛把它译过来,作为狗年圣诞的礼物,是很有意思的。
??故事很简单,说是一个叫尼洛的穷孩子,却拥有惊人的艺术天赋,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像鲁本斯那样的大画家。在他每天要去的安特卫普城的大教堂里,挂有两幅鲁本斯的杰作,但因为没钱,他不能看上一眼。他每天进城卖牛奶,有一条被人遗弃的狗,叫帕奇的,替他拉车。尼洛后来爱上一个富裕家庭的小女孩,然后是一系列变故。厄运连连的尼洛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条狗是最忠实的朋友。故事结局是在圣诞节早上,在安特卫普大教堂那两幅鲁本斯杰作的下面,他们死了。
??这样的故事,看起来还是很不合时宜的。首先,圣诞快乐,讲一个悲惨的故事,多少有点杀风景。然而,人家似乎并不介意,照例作为一个圣诞故事来说,这里面应该有些我们应该正视的东西。其次,这个故事似乎很老套,大约二十多年前,故事中说到有钱人,基本都是不道德的,为富不仁嘛,这种观念,肯定是不合时宜的了。奇怪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可以在西方流传。第三点,这个故事说了天才穷少年想看看鲁本斯的作品,因为没有钱而为能实现理想,后来,他捡到磨坊主丢失的一大笔钱,却交回给失主,没有留点去实现理想。这种观念,与我们为了一个堂皇的目标而可以不择手段相比,是不是太老掉牙了呢?最后,说一说狗,今年虽然是狗年,但狗们的日子过得并不太平,狗给人们生活带来了太多的东西,线性思维的杀手,做得干净利落。而读完这本书,又让人觉得狗里面也有好的,比如像帕奇这样优秀的,尽管曾是流浪犬,是不是可以网开一面呢?有了一堆不合时宜,这本书显得就有点特别,也就不太像一本正经的儿童读物。
??只是当年奥维达写这部书的时候,并没有想今天人们会怎么看。她只是讲一个故事,像那个时代的作家,她描写了鲁本斯的光环笼罩的安特卫普城,和城郊那个叫霍布肯的小村,城里和乡村的生活场景,然后进入故事。很喜欢她对场景的描写,有点铅笔淡彩的意味,明快中带点忧伤,这种调子,对成年人来,会生出一种莫名的情绪,然后,静下来。其实我们也不是真的那么忙,能静下来,听听儿童的故事,或许会比瞎忙一气更有价值。
??那么,对今天的孩子们,这本书说了什么呢?除了人性,除了善良的人性以外。我觉得,确实没有更多的东西,只是人性,有时太大,有时,也可以是很小的,比如圣诞夜,想想还有穷人,在这样的风雪夜晚,冷不冷呢?比如看看画展,想想是不是有天才少年,也就是因为穷,而看不起呢?不要多想,只要有时会这么想,偶尔会这么想一想,就很好了。至于该做什么,长大了,自然会做出选择。
??最后说一点,这本书虽然老少咸宜,但如果你认为它确实不合时宜的话,那么,确实不必勉强自己。
??
??2006-11-30
 楼主| 了了 发表于 2007-1-5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本据说在本月初才能出版的书,据说经历了一些困难。与以往不同,这次是先读的书评。基于对译者眼光和译笔的信任,以及这些书评的影响,我绝对相信这是一本好书,虽然这书讲的是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等着它的出版。
也许我也会写一篇书评,在读完之后。
 楼主| 了了 发表于 2007-1-8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下的雪
  ——读《佛兰德斯的狗》
  文/苏七七
  
  
  《佛兰德斯的狗》的开篇,是这样介绍尼洛和帕奇住着的霍布肯小村的:“白杨和赤杨在这里排成长队,沐浴着从斯凯尔特河边匆匆掠过的微风。村里共有二十来座房子,都带有鲜绿或天蓝色的百叶窗,玫瑰红或黑白相间的屋顶,墙壁被粉刷得闪闪发亮,有如阳光下的雪。”
  
  在这个美丽的背景里,发生的却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尼洛和爷爷一起生活,他们的生活贫困极了,还好有一条大狗帕奇,能帮他们拖着运奶罐的小车,一起过着艰辛的日子。虽然日子这样艰难,因为互相的爱,他们的心里还是有着卑微而纯净的甜美。尼洛是个有天才的孩子,内心里怀着对未来的辽远憧憬。他爱鲁本斯,想看教堂里布幔子围着着,要一个银币才能看的两幅鲁本斯名作;他还爱小女孩阿洛伊斯,在松木板上为她画下最美的肖像。
  
  但在这个故事里,一切的希望都没有实现。贫困、欺凌、寒冷与拒绝围绕着他们,他们怎么也挣扎不开。爷爷先死了,然后是尼洛,然后是帕奇。这是一个象《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凄惨的圣诞故事,看的时候心里真是害怕与难过——我能不能把这个故事,说给我的小宝宝听?
  
  但是这样一个描写深重的苦难的故事里,又有着一种深刻的宁静。它是爱,——是恒久忍耐。在这个故事里,老人、孩子和大狗都是这个世界上的弱者,他们没有力量抗争,也几乎没有想过要抗争,在面对这个世界的不公平时,他们以内心的纯洁,以弱者互相的爱,静默地生存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最后他们终于离世界而去了,灵魂飞向天堂。
  
  在世间的时候,能够安慰这些卑微的生命的,不是势利的、粗暴的、软弱的世人,而是大自然。自然的美,对每一个生命都是公平的,而越是宁静纯洁的心灵,越是能领会它的美,并从它的美里,得到艺术的天赋。在《佛兰德斯的狗》里,可以看到优美的写景篇章,“斯凯尔特河边生长着许多挺拔健壮的大树,灌木丛里开满野花。当驳船们从大树旁边经过,庞大的船身被阳光映成黑色,船里的小绿桶和船上的彩旗却被绿色的树叶衬托得格外艳丽。” “安特卫普城里到处都充满着古老的石头建筑,有的古老神秘,有的宏伟瑰丽。它们或是耸立在曲曲弯弯的小巷里,或是屹立在路口和酒店对面,或是矗立在水边,美妙的钟声不时地从钟楼拱门里传出来,声音响彻云霄。”——世界有着如此迥异的两面,它冷酷极了,可也美丽极了。孩子是怀着对这个世界的爱与期待死去的。
  
  我不是基督徒,从没读过《圣经》,但在《佛兰德斯的狗》里,读到了一种非常动人的宗教情怀。对于19世纪的女作者来说,这种宗教情怀也许是深植于血脉之中的,所以在描写了那么多的黑暗之中,她还能写出一种彻底的明亮——有光在深处照耀,虽然冻饿而死,却没有对世界灰心。
  
  因此我以书中的比喻,“阳光下的雪”为题来描绘这样的感受。这个景象冷冽而优美,有着内在的热诚。这也确实是一本最好的圣诞故事,当钟声响起,歌声响起,尼洛与帕奇,也许已经到达天堂。
 楼主| 了了 发表于 2007-1-1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在审判我们的人间-----读肖毛译《佛兰德斯的狗》


作者:崇拜摩罗 提交日期:2006-12-31 15:28:00  

??爱在审判我们的人间
  读肖毛译《佛兰德斯的狗》
  村庄、红磨坊、教堂钟楼,还有佛兰德斯原野,在这样温暖,且充满异国乡村情调的环境中,我们的主人公,男孩和大狗,一起离开了世界。
  他们并非死于穷困,尽管他们食不果腹,他们死于人类永远迟到的良心,他们死于自己对爱的守护,对尊严,对理想,对感情的忠贞。他们走了,他们其实有很多很多人,他们被我们习惯了世俗的眼睛所淹没。他们的死,每天都在发生,对他们的死,我们每天都无动于衷。他们是一个意象,他们象征着一切被爱所选择的人们,他们象征着高贵的真实。为此,我感谢作者奥维达,是她为我提炼出这样的意象,是她为我提炼出自己一直所置身的村庄。村庄其实就是一个常常将爱所遗忘的人间,但是,爱从来不遗忘村庄,爱从来不选择遗忘,他们选择了尊严,选择了理想,选择了忠贞,于是,我们的主人公走了,被冷漠的人间所放逐。是作者用那诗人的眼睛将他们召回到自己的作品中,用爱来警示和审判着我们这些人间的匆匆过客。
  真的很久没有被一部文学作品所打动了,读完《佛兰德斯的狗》,我的内心被一种异样的思绪所添满,我知道,这不完全来自于作品,尽管,这是作品所激发出来的。这几天,我都在反复体味着这个故事,它何以触动了我内心深处那最真实最脆弱的部分。
  这个故事很短,但是却布置了我们灵魂可以感受的最丰富的人间。
  他们分别是:
  代表着良心和梦想的天才,这自然是尼洛;接受这样天才的女孩,这自然是爱上充满了人性光辉的尼洛;不计出身的阿洛伊斯,应该说,这个女孩只有和尼洛布置到一起,才会产生意象效果,那就是天真而纯美的爱情;对贫穷和弱者充满同情,又无法对抗冷漠的女性,比如阿洛伊斯的母亲,她们象征着有限的同情心。尼洛的姥爷,善良而软弱,象征着穷人的梦想。阿洛伊斯的父亲,固执冷漠,还有没有被泯灭的良知,他是红磨坊的主人,象征着财富和地位。帕奇,一只狗,一只对梦想,对天才充满理解和关爱的狗,他是那么坚决,不同于阿洛伊斯和她母亲的是,他是那么坚决的追随着尼洛,宁愿和尼洛死在一起,也不接受富贵者友善的同情和有限的爱;村庄,他们象征着冷漠的旁观者,他们既不付出多少善意,也不付出多少恶意,他们这样完成了被爱所审判的恶。
  其实,理解了尼洛,这些意象才会生动起来。
  尼是一个孤儿,被年迈的杰罕•达斯——尼洛的姥爷在贫病交加中毫无怨言的抚养,他们将一条垂死的狗救过来,而后,他们一起生活,相濡以沫。
  尼洛英俊、单纯、善良,敏感,而且是一个少年天才,痴迷于绘画,对自己的抱负充满了天真的憧憬。我想,我可以这样理解尼洛。因为他是天才,事业地位对他来说并非难事。对此,他一直很相信自己。同时,因为他是一个艺术天才,他将这一切看的不重,他看重的是艺术以及和艺术相关的灵魂。在尼洛的世界里,伟大源自于内部,那就是对爱的守护,这种爱当然要有爱情的润色,但是,尼洛的爱显然高于爱情。
  他曾经用坚定真诚的口气对自己心爱的女孩子这样低语:
  “阿洛伊斯,总有一天,他们会对我另眼相看的。总有一天,你爸爸从我这儿拿走的那块小松木板,将会变得比银币还要珍贵。那时,他的大门就再也不会对我关闭了。你只能永远爱我一个人,我亲爱的小阿洛伊斯,你只能永远地爱我一个,因为我将变成一个伟大的人。”
  这里,尼洛显然相信自己的天赋会给自己带来荣誉和地位,自己的天赋将为自己的爱情打通出路,他相信,自己不但可以赢得阿洛伊斯的爱,而且可以赢得阿洛伊斯父亲的眼睛。
  赢得阿洛伊斯,赢得的是心。赢得阿洛伊斯父亲的眼睛,靠的必须是地位和外在的荣誉。他知道,地位和荣誉如果是自己所追求的伟大之附属品,那么他的爱情依然是纯粹的,他并没有为了赢得自己的爱情而改变自己的初衷。但是如果爱情必须依附于地位,依附于事业,而因此改变自己的初衷,无论阿洛伊斯怎么想,自己已经不再纯粹,自己已经不能被伟大所形容。关于伟大,尼洛是这样对阿洛伊斯补充的:“阿洛伊斯,我仍然会变得伟大起来,不然我宁愿死去。”
  尼洛最后果然选择了死去,我把他的死看成是伟大的继续,是对伟大的追求。对尼洛来说,伟大也许意味着,他要超越世俗的藩篱来完成自己对梦想的追求。世俗要求人妥协,要求人世故,但是对尼洛来说,对世俗的冷眼,他不以为然。无论经受怎样的打击,他依然那么天真,那么执著,一句话,他绝不选择妥协。真正困扰他内心的是伟大的艺术追求,所以,对贫穷,对冷眼,他表现的那么从容坚定。
  但是,命运是那么残酷地让尼洛靠自己的本事去完成梦想的可能成为泡影,他的天赋并没有获得及时的垂青。少年绘画比赛的冠军名单中并不是尼洛,而是一个码头老板的儿子。梦想在现实中被吹打的千疮百孔, 阿洛伊斯被父亲所囚禁,姥爷,唯一的亲人已经离开了自己,而村里的人们对他进行着习以为常的污蔑,同时,他被赤贫推向了饥饿的边缘。这样的时刻,他捡到了阿洛伊斯父亲的巨款。诚然,为了见证尼洛的伟大和对伟大的追求,为了表现人性的光辉和良心的力量,作者有意识的要安排这样一个戏剧化的情节。但是,这个情节绝不失艺术上的真实,现实生活中,我相信有些人就是这样被完整或部分的布置的。当尼洛把巨款还给阿洛伊斯他们家,然后安排帕奇留在一个富贵之家安享晚年时,他已经把最伟大的作品完成了,如果艺术确实可以和良心联系在一起的话。
  帕奇最后和尼洛是这样死在一起的:“男孩的双臂紧紧地拥抱着大狗,人们用了很大力气,也不能够把这两个朋友分开。”
  帕奇是一条狗,而只有这条狗可以接受我们少年天才尼洛的全部,是他及时找到了帕奇,去朝圣的帕奇,是他,在最困苦的时候,坚定的陪着尼洛为梦想殉葬。
  尼洛最后终于看到了鲁本斯的《钉上十字架》和《抬下十字架》, 作为艺术偶像的鲁本斯,他的作品被世俗所垄断,而排斥了那些真正需要它们,懂得欣赏伟大的人们。于是,我们看到尼洛,看到被夭折的天才的喜悦和遗憾,这个场面是那么让我感动:
  
  “尼洛踮起脚,对它们张开双臂,热泪狂喜地涌现在苍白的脸庞上,闪着晶莹的辉光。
   ‘我终于看见他们了!’他大喊。‘上帝呀,这就足够了!’”
  
  足够了,对尼洛来说就是如此。何况,他还有一个帕奇,他们那伟大的情感我们无法理解,所以我们只能遗憾,为自己,也为尼洛和帕奇的遭遇,以及和他们同样遭遇的人们。
  这本书的副标题是一个圣诞的故事,我想,作者有意的要告诉我们,苦难永远也无法离开人间。就如同爱,他们都无处不在,并不因为神的形式在场就可以改变。我们应该用心灵触及心灵,我们的心灵还可以被触动,无论生活在一个怎样的时代,都有爱在审判人间以及我们的灵魂!
  最后,我希望能有更多的读者读到这样的作品,并感谢肖兄的翻译!
 楼主| 了了 发表于 2007-2-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闲闲书话』 在诸位网友的帮助下,我翻译的《佛兰德斯的狗》正式出版


作者:肖毛 提交日期:2007-2-2 1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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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诸位网友的帮助下,我翻译的《佛兰德斯的狗》正式出版
  
   1
  
   前几天就知道《佛兰德斯的狗》已经开始印行,本想向诸位网友表示感谢,但我要下周才能收到样书,无法贴出书影,这样的感谢未免太干巴了。可是,我刚刚收到了《佛兰德斯的狗》封面书影(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为此,首先我要感谢这些网友:
  
   一、小猕猴、荣挺进、eustacia、张满弓、贝为任、陈德
   二、沈胜衣、艾斯苔尔、苏七七、阿甲、舒飞廉、左民山人、北方影武士、小转铃、素情自处、戴尔戴尔、崇拜摩罗 ernie、辛夷坞、湖人附近、碧玉舲、匙河、安意如
   三、杨小洲、庾荷之、柯锐思
   四、亦有兄弟、疏慵自放、雨之烛、绿茶、柳已青、戴新伟……
  
   虽然排名不分先后,但我却要把这些名字列为四组,因为我的理由特别丰富。
  
  
   2
  
   去年试译《佛兰德斯的狗》时,曾经跟小猕猴、荣挺进、eustacia、张满弓分别谈过,他们都对我表示鼓励,荣挺进与张满弓兄还建议我早点译完,将来可以出书。
   可是,当时我却丝毫没有考虑到出书问题。这一次,我同翻译《夏洛的网》《小老鼠斯徒亚特》《天鹅的喇叭》以及部分怀特散文时一样,本打算为自己所译。
   我觉得,《佛兰德斯的狗》中的男孩尼洛身上有我的影子。当然,我没有他那样的才气,更不懂得绘画,但我的倔强跟他相仿佛,甚至犹有过之,从不肯向任何势力妥协。所以,我隐隐地觉得,将来我也许会有一个尼洛式的死,一个因不肯妥协而换来的,美好的,无悔的死。我知道,这种思想很悲观,可我既然生活在铜臭气漫天的哈尔滨,总会跟着学一点乖。当然,我不能把这种思想表露在译者跋里,也不能让它影响我的译文,这种思想却是我一定要翻译《佛兰德斯的狗》的唯一原因。我想告诉自己,我曾经死过,或者正在死亡,同时又曾经活过,或者正在复活。个人是渺小的,无力的,可我宁愿与黑暗抗争到底,只向美好妥协。
   抱歉,上面这两段话真不该写出来。
   下面接着说我的“第一组感谢”。
   书译出一半时,我因过度劳累被迫进入肛肠医院。出院后,打起精神,将其译完。这时,我才第一次想到出版的可能。于是,我开始请小猕猴、荣挺进、eustacia、张满弓、贝为任等网友帮我打听,是否有人愿意出版。小贝说,你怎么不问问陈德?
   陈德与小贝一样,都是人品极佳的老朋友,我知道陈德现在“正源图书”做编辑,却不知那里是否愿意出这种书。当我找到陈德,便正式踏上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在陈德的帮助下,此书的前期工作进行得异常顺利:插图画好了,出版社选题通过了,纸张买好了……似乎就等着按原计划进行,在圣诞节出版。后来,许多当初意想不到的事情却一一发生了。我还没什么,为此四处奔走的陈德付出许多心力,让我深感歉意。
   有句“古老”的歌词,叫做“过去的事情不再想,弹起吉他把歌儿唱”(提问1:此歌的演唱者是谁?30岁以下的网友恐怕难答)。现在,此书既已出版,还是弹吉他要紧,别的事情就放过去吧。
  
   3
  
   接着说“第二组感谢”。
   此书开印之前,陈德打算在其中收入几篇书评。于是,我们分头请朋友帮忙。其中,我请到的朋友是沈胜衣、艾斯苔尔、苏七七、阿甲、舒飞廉、左民山人、北方影武士。
   沈胜衣兄没有写,我事先已料到,因为我知道他对童书没我那么狂热。不久,我收到沈兄回信,里面讲的不写理由正如我上面所说,但我同样很感谢。此外,他又对我的译者跋提出一处修改意见,这也很可感谢。
   艾斯苔尔、苏七七、阿甲、舒飞廉、左民山人、北方影武士后来都写出精彩书评,虽然因为种种原因,有些没有收入书中,我还是同样感谢他们。(提问2:第一组网友与第一组网友中,有一对贤伉俪,请说出标准答案。)
   不久,小转铃来到北京,看见一个“胖子”在读我的译文(提问3:这个胖子是谁?),然后上网“抱怨”。我立刻改悔,把译文发给小转铃一份(后来又发给崇拜摩罗一份),请他们批评。于是,我又看到小转铃和崇拜摩罗的精彩书评。
   又不久,素情自处从某个网友那里看到我的译文,推荐给戴尔戴尔。于是,我又看到戴尔戴尔情感真挚的书评。
   与此同时,我一直在寻找我的偶像碧玉舲,希望请她写书评,却不见女侠踪影,只好在网上发贴询问。不久,一位好心的网友向我提供线报:“可以找湖人附近问,但千万不要说是我说的!”(提问4:这位好心的网友是谁?)于是,我又去问湖人兄,终于得到答案。此外,辛夷坞也帮我提供过线索。当我找到碧玉舲,她正在承受教学工作的重压,无力分心。不过,她为我推荐了一位对童书深有研究的高手匙河。如今,网友们可以在书中看到匙河的“感我书评”——因为它感动了我。因此,我要对ernie、辛夷坞、湖人附近、碧玉舲、匙河一道表示感谢。(提问5:我为何要感谢ernie?答案请在本期内寻找。ernie兄,请不要打我。)
   陈德找到的书评人是杨小洲、安意如。在此,我也要对他们表示感谢,虽然杨小洲兄因他事所累,没有能完成他的书评。
  
   4
  
   接着说“第三组感谢”。
  
   我要特别感谢杨小洲兄,因为他对我的译文风格提出了精当批评。看到他的批评,我才恍然大悟,着手重新修改译文。在此,我要特地祝杨小洲兄写出更多妙文,全家身体健康。
   庾荷之也为我的译文提出很多宝贵意见。
   柯锐思兄曾为我贴出《佛兰德斯的狗》书影,让我了解到此书的版权信息。
   此外,陈德和出版社的主编(可惜不知其名)也为译文提出很多珍贵的修改意见。
   顺便说一下,我翻译的《伊索寓言》(中英文对照版)、《彼得金一家》出版时,都曾遭到编辑主观修改,《彼得金一家》更是如此,甚至让我目不忍视。这一次,虽然我还没有看到原书,但我相信《佛兰德斯的狗》里没有一处我事先不知道的修改,因为陈德是我信得过的好朋友,每当对书稿有所修改都听取我的意见,虽然我的意见并不高明。因此,这次我非常满意,唯一的小遗憾是有一句译文按照出版社主编的建议修改了,而我的译文本来是这样的:“可是,贫穷有时是可以选择的,假如他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就绝不能对贫穷说不。”
  
   4
  
   接着说“第四组感谢”。
  
   亦有兄弟、疏慵自放、雨之烛、绿茶、柳已青、戴新伟等网友都是在得知此书出版后(或者即将出版)对其表示关注的,此外还有很多表示关注的网友,不再一一列出,只在这里一并表示感谢。
  
   5
  
   没有众多网友的帮助,《佛兰德斯的狗》绝不能出版。
   没有众多网友的帮助,我甚至不知该怎样活下去。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我最亲爱的网友!
  
  
   6
  
   再说一点与译文有关的余话。
  
   《佛兰德斯的狗》原本只分为三部分,外加尾声,中间再不分节。陈德认为这样读起来太累,希望我把原文重新分一下章节。于是,我在原来的三部分之外又重新细分,并给每一节、每一章加上小标题。这个工作很难做,我提出多个方案,最后勉强过关:)
   《佛兰德斯的狗》虽然感人,里面却有些在我看来不可救药的思想,主要是宗教麻醉思想过于严重。作者几次强调说,帕奇之所以幸福,是因为它后来只给尼洛拉车,受的罪少,所以甘愿无条件为尼洛牺牲。此外,作者又有意无意地提出,穷人应该安于现状,在贫困中寻找快乐。我想,这大概就是日本人喜欢《佛兰德斯的狗》,并把它拍摄为动画片的原因,因为作者的思想与武士道思想很有些相通之处。假如不是受了武士道思想的麻醉,日本人当年怎能侵略中国,屠杀我同胞,甚至至今不知悔改?假如所有穷人都满足于被富人剥削,人间就会变得更加美好吗?
   所以,在翻译时,我悄悄地把原著中的这部分思想改掉了。此外,由于作者有宁可错到底也不修改的坏习惯,书中有些地名、事件写的并不确切甚至有误,这些地方,我一律据史实做了订正和修改。虽然我的修改不很多,但译文已经不能算直译了——为不欺骗读者,我特意在译者跋中注明这一点。读者假如想看原来的样子,请看译文后面附录的原文。
   除导读、鲁本斯小传外,我还根据英文资料编写了一个作者小传。作者小传没有全部收入书中,因为其中的部分内容恐怕会把儿童教坏,但成人看起来应该挺有意思。所以,我把《佛兰德斯的狗》目录、译者跋、作者小传一并放在后面,请朋友们批评。
  
   好了,在看到《佛兰德斯的狗》的纸面本之前,就说这么多。
   最后,再一次向网友们表示感谢!
  
   13:31 07-2-2 肖毛
  
  
   《佛兰德斯的狗》目录
  
   第一章 尼洛和帕奇
     1.两个孤儿 2.帕奇的遭遇 3.爱的奇迹 4.小绿车 5.四季
    
     第二章 男孩的心事
   1.秘密 2.激情 3.梦想 4.红磨坊 5.男孩的自尊 6.总有一天
  
   第三章 黑白的世界
   1.黑与白 2.信念 3.火灾 4.冰冷的小屋 5.打击 6.巨款 7.追随尼洛 8.圣诞夜
  
   尾声 永远不离分
  
  
   《佛兰德斯的狗》译者跋
  
   肖毛
  
   一
  
   小村庄。红磨坊。教堂钟楼。佛兰德斯原野。男孩和大狗。在这种环境里,很想读一个温馨故事。可是,作者却让尼洛和帕奇一起离开了世界。
   虽然我在翻译这部作品之前就知道这个结局,初次译到尼洛和帕奇惨死时,还是不忍“杀死”他们,便把这些描写悄悄地跳过去。几天后,我再次打算补译它们,却还是鼓不起勇气。几个月后,当我对译文做最后修订,为保持故事完整,才不得不把它们译出来。然后,我一连数日都在回想故事结局,为尼洛和帕奇感到悲伤。六年前,我在粗译《夏洛的网》时,译到夏洛死亡时,心里也有同样感受,但那次在悲伤中还藏着一点欣慰,这次却截然不同。
   尼洛和帕奇竟然都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个结局,至今仍然震撼着我。奥维达为何要创作这样悲惨的故事?等到心情稍稍平静,我开始查找有关她的介绍。
  
   二
  
   奥维达(1839~1908),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女作家,出生于英国,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英国人。她本名玛丽亚·路易斯·雷米,小时候试读自己名字“路易斯”时,把它错读为“奥维达”,后来即以此为笔名。
   奥维达是一个多产女作家,其创作多为浪漫作品,当时受读者欢迎,后来多半被人们遗忘。从1863年出版第一部小说《在奴役之下》起,她陆续出版过40多部小说和散文集,其中《双旗之下》最为著名。她也曾为儿童写过故事,除本书之外,还有《两双小木鞋》等。
   奥维达喜爱动物,不但积极保护动物权利,还亲手救助动物,曾经喂养过30条狗。1871年,她去安特卫普参观,被这个城市和鲁本斯作品所打动。次年,她创作出儿童小说《佛兰德斯的狗》,其副标题是“一个圣诞故事”。
   英国诗人罗伯特·布朗宁凭着儿童诗《哈默林的花衣吹笛人》,让德国哈默林城变成欧洲名城;奥维达则凭着这部作品则让尼洛家乡霍布肯变成旅游胜地——单凭这一点,也可以明白各国读者对它有多么喜爱。
  
   三
  
   奥维达的经历,让我明白了她为何要创作这部作品。
   那么,她又为何要让故事有这样悲惨的结局?照童书惯例,故事主角往往不会死,就算他经历过许多磨难,有如匹诺曹,可最后总会有美好结局呀。当然,即便如此,仍有少数优秀作者敢于把故事主角“杀死”,比如安徒生和E·B·怀特。
   但尼洛与卖火柴的小女孩和夏洛的死因都不一样,因为他有过很多“自救”机会:村民诬蔑他纵火时,他可以辩解;宣布绘画比赛冠军名单时,他可以去查问;房主赶走他时,他可以住到收房时为止;拣到钱包时,他可以让一切误解消除。
   然而,作者还是让尼洛死去,甚至也包括帕奇,尽管她要写一个圣诞故事。可同样是圣诞故事,《圣诞颂歌》不是有个美好结局吗,这部作品为何偏要例外?
   答案就在尼洛那里。
  
   四
  
   尼洛是一个天才男孩,艺术天赋极高,终日沉浸于艺术世界,他人很难理解。他是穷人的孩子,可贫穷反而给予他善良、倔强的本性。所以,尼洛始终坚信:“贫穷有时是可以选择的,假如他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就绝不能对贫穷说不。”
   很不幸,尼洛生活在对天才持侮辱态度的旧社会。他就像胆敢同风雨对抗的芦苇,越是受到压迫,越要用美好的艺术世界与丑恶的现实世界对抗。当人们对他侮辱达到极点,天才的芦苇只能随梦而去,因为他绝不肯妥协。所以,尼洛的死既是艺术升华,也是作者对现实的控诉。
   帕奇的死也出于必然,因为社会对帕奇伤害更大。既然所有友情和温暖来自尼洛,当尼洛对那个社会说不,帕奇也要做相同选择。因此,帕奇与那些愚昧陪葬者不同,它的死不是出于愚忠。帕奇和尼洛之所以要告别那个世界,是因为天才和纯真在那里已经消亡。
  
   五
  
   总之,这部作品是一出悲剧,它做到了“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比《圣诞颂歌》现实批判力度更强,情节更感人。
   不管怎么说,小说毕竟属于虚构,大概这就是奥维达要把它当作圣诞故事的原因,因为它能让儿童在节日里更懂得热爱珍惜生活,学会宽容和尊重他人,不论他是穷是富,是天才还是常人。
   与一百多年前相比,社会不知进步了多少。或许,这个悲剧再也不会重演。不过,在被钢筋水泥丛林困扰的都市,在与邻居无事不相往来的公寓楼,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社会,在学校或是公园,我们仍要追求和梦想,彼此还需要宽容和友爱,人与动物仍需和谐相处——不然,这部作品怎能至今还会让我们感动?
  
   六
  
   初次知道这部作品,是在电影台看到同名日本动画片的那一天。从此,每当遇到新朋友,都要问他们是否读过这部动画片的原著,他们却都对我摇头。
   当时,我以为这是日本人自己的东西,去年偶然得到原文,才知道它是奥维达一百多年前的创作。然后,我开始查找其中译本,却只找到几种据日本动画片改编的小故事。于是,我打算自己动手翻译,让中国读者读到这部作品。
   故事虽然不长,我却几乎用三个月才译完。四月,刚刚译出草稿,便转入另外的工作。七月,好容易抽出时间,又因写作劳累过度,被迫紧急手术,住院治疗。九月出院后,才用两个月断续译成。因手术后不能久坐,我经常要趴着甚至跪在椅子上翻译,译得极其艰苦。此后,我又花费很多时间,编写出导读和鲁本斯小传。
   与日本同名动画片相比,原著情节虽然简单,但作者的细腻描写和从容不迫的叙述,让作品具有一种视觉艺术无法代替的魅力。不过,因时代限制,作者的文风和某些思想都有我们难以接受的地方。为让作品更贴近读者,我没有完全直译,而是在翻译时稍做改动,增删了某些细节,修改了原著中的几处漏洞。另,原著仅笼统地分为四章,为便于读者阅读,我把第一章分成几个部分,另外又加上了小标题。这些做法是否得当,还要敬请读者朋友们多多批评。
  
   19:43 06-10-26 肖毛
  
  
  
   奥维达小传
  
   肖毛 编译
  
   从前,有一个叫“路易丝”小女孩,不会念自己的名字,总是把它念成“奥维达”。长大后,她反而因“奥维达”这个名字而闻名世界——她就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女作家奥维达。
   奥维达原名玛丽亚·路易斯·雷米,奥维达是她后来给自己取的笔名。她的父亲是法国人,名叫普莱恩·雷米;母亲是英国人,名叫苏珊·萨顿。
   1839年1月1日,奥维达生于英格兰萨福克郡,后随全家迁往法国,在巴黎长大。
   普莱恩·雷米是一名酷爱赌博的教师,经常带女儿出入于巴黎的各个赌博场所。他动不动就离家出走,很久以后才回来。一天,普莱恩·雷米像往常一样出走,从此再也没回来。据说,他因牵扯到某个涉及法国的政治阴谋之中而被杀。
   奥维达从小就跟别的女孩子两样,在参加晚会时总是独自坐在一边读书,从不跟别的孩子游戏或跳舞。14岁时,她就开始尝试写一本关于英格兰历史的书。
   后来,奥维达和母亲搬到伦敦去住。在英国,她开始写小说。她特别喜欢写大字,每页纸上往往只写几个字,写完就算,从不去修改其中的文字和史实错误。她讨厌英国的传统小说,认为它们太沉闷,只写那种富有法国色彩的小说,内容极其浪漫,很受读者欢迎。
   奥维达的小说畅销数百万,为她带来了巨大财富。于是,她经常忙着在朗汉姆宾馆为社会名流举办奢华的宴会,因为她的家在那里。
   1874年,当奥维达的名声和财富都达到极点,她干脆搬到意大利居住。她先住在佛罗伦萨,不久搬到佛罗伦萨以西的卢卡别墅。
   奥维达挥霍无度,爱慕虚荣,花钱有如流水。虽然相貌平庸,她却总是引人注目。每次出门时,她要坐上铺着绿松石色皮垫的马车,两匹小栗色马为她拉车,马具上装饰着艳丽的雉鸡羽毛。她身上的丝绸或天鹅绒礼服都是巴黎的值钱货;她的裙子极短,脚脖子全部暴露在外面。她喜欢留长发,头发一直披散到后背上。由于善于保养,她的皮肤到中年后仍像小女孩一般红润。每当有意大利朋友来访,她都会站在豪华的大厅里迎接,地上铺着昂贵的白熊皮地毯,身边围着许多狗,那是她非常喜欢的宠物。
   奥维达生性傲慢,喜欢训斥每一个不把她当皇后看待的人。她曾经爱上一位意大利绅士,他却无动于衷,结果奥维达终生未婚。在出版商看来,奥维达也是个极难相处的人,因为她对自己的书总是顽固地坚持许多奇思怪想,总是要求出版商采纳她的意见。
   尽管奥维达有爱慕虚荣、自以为是等缺点,她却是意大利贫苦农民的拥护者,总是替他们说话,反对政府对他们征税,时刻在为弱者和无家可归的人孜孜不倦的斗争。她也是动物权利的倡导者,频频为意大利杂志投稿,反对动物活体解剖行为。她还曾救助过很多动物,一度曾经喂养过30条狗。
   出于对狗的热爱,奥维达写过两部以狗为主角的儿童小说,其中最著名的一部是《佛兰德斯的狗》(1872),这是她1871年去安特卫普参观后创作的。
   奥维达虽然极其富有,但她挥霍无度,其作家声誉后来又大大降低,在晚年变得穷困潦倒,身无分文。尽管如此,她仍然非常骄傲,直到无片瓦藏身时仍拒绝朋友的任何帮助。1907年,她获得英国颁发的皇室养老金。1908年1月25日,她在意大利西北的维亚雷焦城悄悄死去,终年69岁。
 楼主| 了了 发表于 2007-2-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的封面:


[ 本帖最后由 了了 于 2007-2-2 15:11 编辑 ]
 楼主| 了了 发表于 2007-2-2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就因为安意如现在正出名,就请她推荐吗?实在不喜欢。
此外,译者嫌作者的思想不够“正确”而改编一些译文,这一点也是我不赞成的。但是译文语言优美,故事感人,译者非常认真,眼光独到。这些都是我推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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