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直向北 于 2012-9-12 00:17 编辑
. 干脆对应着来吧:
1.行程问题 你说“助学走访”的行程应该由三种人员决定,我想说,不管谁来决定,都必须考虑工作量以及工作对象的分布,这是一个前提,而工作量来自于各职能组的需求。工作量、工作对象确定以后,在召集帖子里列出的行程,本身就是调查、一对一等职能组加上协调组相关义工认可的安排,也直接参考了往年的经验和建议。你也懂的,不是吗? 你还说,领队“与各个意向报名队员作个沟通,了解他们的行程,如果评估时间不够,可以向调查组申请紧急增加召集人员。”如果我是领队,意向报名的人当中有几个第一次参加复查的,沟通之后我发现时间不够,我向你申请紧急增加5个人,你是调查组长,你会马上再追加一个召集帖,还是马上骂我一顿? 2、角色问题 你觉得调查组是一个单一的主管部门,“事事参与决定”,没有或者很少“担当一种服务、协助、支持的角色”,进而按照你一贯的想法(对不起,起码我知道这是你今年4月以后的想法)踏了协调组一脚。你不会反对调查组“事事参与”吧,你想反对的是调查组“事事决定”,那么,调查组到底决定什么了?这是制度下的职责履行还是某个人的意气用事?燕子在吗,来,哥再借你一个胆! 你也说到以人为本,很好呀。如果有人冷冰冰地说了这不行那不行,我也相信,但我同样相信这是表达上的不到位,不代表对既有制度的僭越。如果调查组需要道歉,我认为,那也仅仅是在这个层面。 3、争执问题 我所知道的百蹊助学访查,都是自愿参加、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所谓“坚持要有报名意向的队员按调查组决定的时间出发”是无效的,这一点,你知我知当事人也知。访查活动是召集在先,时间确定在先,而不是首先指定了人员然后要求各位按照指定的日期出发。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在不确定日期、不确定行程的情况下先行召集,然后再来投票决定哪天出发?你不嫌麻烦各位? 哪一次的具体行程,领队都可以根据天气、访查对象变化等情况现场商量调整,事实也正是这样的。有多少事情,是非要通过争执来解决的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