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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6 百蹊助学网 团体认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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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蹊协调组 发表于 2006-8-13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百蹊协调组 于 2011-8-12 14:36 编辑

为了更好的针对团体资助开展认捐工作,现就团体认捐制订规则如下:

团体认捐的资助对象:全体高中生
团体认捐的规模:一次至少认捐资助3名或以上数量的高中生
团体认捐人:个人或者集体认捐人皆可。但集体认捐人须为有一定约束力的团体,如公司,单位部门,同学会等等,原则上不接受网友临时组合的团队。

团体认捐的流程
1、助学组将需要认捐的高中生名单,在助学论坛发贴公示。公示期限为半个月到一个月不等。

2、在此期间,有认捐意向的团体请派代表在预约登记贴登记,或者直接发信至协调组信箱(baixingo@yahoo.com)或者与QQ值班员(号码:550108870 )联络。会有相关义工与您接洽。

3、按照要求填写百蹊团体认捐确认表格,提供表格内要求的全部信息。经百蹊确认无误后,认捐生效。

4、若公示期结束时,仍无团体认捐,我们将在助学论坛按照普通发布的模式进行发布。此时,必须跟贴认捐,不再接受团体认捐的要求,请您谅解。

如果您或您所在的团体有意认捐,请您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集体认捐的情况请务必指定一位固定的联系人,每学期开始由此联系人负责督促整个团体汇款,有问题及时跟我们联系。该联系人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全面,以便让我们无论通过网络,电话都能找到。

2、除固定联系人外,希望能够提供第二联系人的联络方式,以便在固定联系人联络不便的情况下,维持现有个案的顺利进行。

3、请给出您这个团体承诺资助孩子的名单,以及资助期限。

4、认捐团体所有成员必须承诺充分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和自尊心,不得泄漏孩子的资料,不得利用捐助活动做商业宣传或者达到其他目的。我们反对团体组织的大规模探访活动,反对公开举行任何捐助仪式。请您凡事请从孩子的角度着想,请让他们有尊严的接受资助,多谢您的理解。

5、我们本身不转交善款,请在收到我们汇款通知之后,直接汇款给孩子本人。汇款完毕,请联系人通过论坛发帖或邮件等方式通知百蹊,若您没有通知,且学校方面反馈没有收到汇款,在一学期后仍无法通过联系人提供的联络方式与其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视为该团体自动放弃资助行为。孩子将被重新发布。

6、承诺资助孩子至高中毕业,以及能够资助本批发布的所有孩子的团体,享有优先权。

7、百蹊的运作程序和制度建设正在逐渐完善中,在这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了一些失误个案。比如:认捐人汇款后该学生仍然可能存在辍学、退学等意外情况,而汇款往往无法退回给资助人。提请网友认捐前事先考虑到这种可能存在的风险。由此而给资助人造成的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百蹊及义工个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我们也承诺会努力把工作做的更好,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


百蹊助学网
2006年8月

附:百蹊团体认捐确认表格

[ 本帖最后由 一生悬命 于 2008-3-16 01:56 编辑 ]

百蹊团体认捐确认表.doc

34 KB, 下载次数: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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