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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老外上司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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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枫 发表于 2009-3-24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忆老外上司二三事 / 关天网刊
2009-03-23 10:25 | 阅读(1513) | 标签: 关天网刊
丽达

一、关于“迟到”

  快到午餐时间了,行政主管还在和我讨论员工管理的问题。她是位尽职的主管,有她在,操心减少了许多。

  听她谈论的当儿,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的面孔,我曾经的老外上司。想起了十年前他的一件“小”事。

  老外上司叫Dunffiker。于是,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很雅致的中文名字——邓飞克。听说是有五十多了,谢了顶,戴一付眼镜。不像是做现场管理的出身,倒像是位教授。

  有一段,我的中国上司离职了,大中华区派了他来负责我们分部的管理。我很高兴,因为,当初是他招我进公司的,面谈后给了我极好评价。后来得知,他对我的好感竟来自于我曾经的军人经历和数学专业学历。人力资源总监说,他认为军人有最好的纪律意识,而学数学的逻辑能力一定不会差。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德国人。他要的是严格和严谨。

  来分部好几天,天天见到他和蔼友好的微笑。“早上好,女士!”“Everything is ok, boy?” 经常听见他和员工打着招呼,礼貌周到,很绅士。

  那天,做好了分部的工资册,送去他办公室签字。敲门进去,告诉他签名的地方。见他忙,请他签完字打电话通知自己再来取,就迳自出了门。

  外企的工作是繁多的,不知忙了多久,电话响了,是邓飞克先生的," Hi, Lida!" "Yes, Mr.Dunffiker?"

  邓飞克先生告诉我,他看不太明白工资表,让我去一趟他的办公室。

  进门走过去站在他身边,邓飞克指着一栏问,“请你告诉我,我们支付员工的工资为什么有扣款一项?”

  原本以为自己粗心算错了某个数据被邓飞克发现了,心里有些敲小鼓,一听这话即刻轻松。

  “先生,是这样,根据分部规定,员工上班迟到是要被罚款的。分迟到多长时间罚款的数额不同,迟到时间越长罚的金额越多,迟到超过半小时就按缺勤半天计算”。

  谈起规章,岂有难倒我的?对答如流。

  意外地,我发现邓飞克先生常有的微笑不见了,哦,unhappy? 可是,我执行的是规定,正常极了,不是么?

  “丽达,我读过公司的员工手册,并没有发现关于迟到罚款的条款,我们与员工的合约里也没有这样的条款。”

  “邓飞克先生。这是分部自己制订的考勤管理制度。当然,我们是从上海分部那儿拷贝来的,稍加了修改。”

  邓飞克先生的脸色严肃极了,甚至有了一丝愤怒。

  “不!”他提高了嗓门儿。“难道,总部授权给分部自己做规章制度了吗?我在公司十几年了,包括德国,没有一家分部得到过这样的授权!”

  一时间,我的头有些晕。做个这样的规定还要总部授权?这样的制度难道不是为了有效的公司管理?什么时候听说订个制度还要报告德国总部?大中华区的各分部有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有几条是上了员工手册的?

  “先生,听我解释”“不,我不听。我们分部超越了权限,没有权利发布任何规定,除了总部的规定以外!”

  “好吧。那您认为应该怎么办?发布这个制度也是前任总经理批准的。”

  “立即废止。请你回去清理一下是否还有其他规章制度,凡是不在员工手册之内的,列出清单,我签字通知全分部立即停止这种违规行为,取消执行!薪水标准是我们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契约,怎么可以随便扣钱?!你违法了知道吗?!”

  好吧,邓飞克先生,这是你们德国人的公司,您认为怎样就怎样好了。书呆子老外!我心里嘀咕着,有些生气。

  这样上纲上线啊,居然还违法了!这是在中国,不是你们的德国!小题大作,不可理喻!拿起工资册,我掉头而去。

  回去正改着工资表,电话又响了。

  “丽达!”“什么事,邓飞克先生?”“你说的员工迟到是不能允许的,我们要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嗬,这老外,你不是不让罚款吗?那么,他迟到既成事实,我怎么制止?用什么制止?怎样让他不再迟到?!

  似笑非笑地回答他,“哦,这的确是个问题,邓飞克先生。您认为应该怎样让员工不迟到呢?”

  我甚至有一些幸灾乐祸的感觉。行,我们就讨论吧,绕去吧,中国员工就是爱迟到,您爱咋的咋的吧,反正我不敢违法,不能连累您,连累您热爱的德国公司。

  “丽达,让我想想。我会给你一个solution”,"Ok! waiting for your solution." (好嘞,等着你的解决办法)

  放下电话,和助理笑了半天。不转弯的老外,您慢慢想着先,我们去餐厅用餐了。

  一个下午没有听见来自邓飞克的声音。窃笑不已,不知他的脑子想破了没有。微微有一丝同情了。

  快下班了,邮箱里有一封来自他的邮件。打开,见到如下内容:

  嗨,丽达!

  经过思考。我给你一个关于员工迟到解决办法的建议如下:

  一,员工初次迟到,由他的部门主管和他谈话,了解迟到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观原因而非员工主观愿意,那么,请他计算出从他的家到公司至少需要的路程时间,包括那些可能导致他发生迟到的情形在内。确保不再发生迟到。

  二,员工再次迟到,由分管部门的分部副总与他谈话,再听其陈述理由。若属借口,应严肃指出已经不存在可迟到的因素。若属意外,可给予善意提醒。

  三,员工第三次迟到。由你与他谈话,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约,给予口头警告。

  四,员工第四次迟到。由分部总经理与他谈话,给予最后一次改正机会,并通知他没有机会再一次迟到。

  五,员工第五次迟到。表示已经无可救药,直接到你部门,解除雇用合约。

  祝好。

  邓飞克

  哦,我的天!我亲爱的德国上司,您让我快要昏厥了!您愿意饶了我们吗?哦,亲爱的员工同志们,请你们万不可再次迟到,否则,多少个谈话等着你,你不惧怕么?估计你们的上司比你们还要害怕呢!

  正哭笑不得间,邓飞克先生来了第二封邮件。内容如下:

  亲爱的丽达:

  你作为人事经理,应该了解公司承诺给员工的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没有权力扣罚员工受法律保护的劳动报酬。并且,你也不能违规代表公司错误行使你的权力,你的错误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害,造成公司在法律上的违法风险。

  此外,你应该理解员工迟到有两种可能。一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他们意外迟到,这是可以谅解的,不应该扣罚他们的工资,我们不是不讲理的公司,公司的价值观是尊重员工的。这,你是知道的。二是,迟到是员工的刻意行为。这意味着员工没有履行他们的职责,违背了合约承诺。这是必须向他指出来的,并且记录在案,给予警告。

  你应该明白的是,公司与员工的合约是严肃的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的承诺通过约定的条款得以确定。员工同意这样的工作时间,就是一个承诺,不应该迟到,这是不可以讨论和允许的。如果员工迟到就扣罚工资,意味着他可以用钱买回他的工作时间,而这工作时间是他同意由公司支配并支付给他报酬的。那么,是否合约规定的双方承诺都可以用钱做交易呢?约定的事情就不可以改变,这是原则!如果你不能正确地理解并按照公司希望的方式工作,那么,你就是失职。

  最良好的祝愿。

  邓飞克

  读完这封邮件,没有笑,我沉思了。我的同事们也读了,没有人再说话。

  或许,这是中西方文化和理念的一个小冲突,还或许,这还仅仅是不同思维方式的一个差别?

  邓飞克,我的老外上司,德国老头儿。你给我上了一堂最好的管理课程。至今,还在受益。

  其实,我经常会想起你,老邓!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a866d173b93b44d2
素馨 发表于 2009-3-24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所有公司基本都有迟到罚款的这个制度,老外的那一套不是不明白,只是不适用于中国人的劣根性上面。

还有二和三呢?
冷月 发表于 2009-3-24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期待下文!
 楼主| 易枫 发表于 2009-3-2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个连载,等二三出来,立刻转过来.
我倒觉得是国内桌面上的规则是摆设,真正的规则就象WINDOWS后台运行的程序一样,除了知情者以外的其他人就象面对黑箱命题一样,要猜测或通过示例来判断.
有本书叫潜规则,副标题是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虽然书中写的是历史上的游戏,然而似乎当下类似的例子也不少见.不外乎人情面子以及利害关系编织在一起的关系网一类的东西在桌面下主导.
网上可以找到,作者是吴思,http://www.oklink.net/a/0105/0519/qgzz/index.html
巴西木 发表于 2009-3-2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估且不说邓飞克的制止方案是否有效.
他的理念中有几个是值得深思的, 是中外文化与对职业精神的理解存在的差异:
一是, 员工是受尊重的个体, 是有良好素质的人, 所以他愿意采取沟通的方式,了解内在的原因; (出发点:宁愿相信这个迟到的员工不是恶意的)
二是, 重视承诺,劳动合约是约制双方的(并不只是走走形式,签签字而已)
三是, 如果认为员工有过失,就必须明确的告诉他,并要求其改正,一种OPEN的心态,目的是帮助员工进步 (不是把对他的不满积压在心里,平时看不顺眼,忍受不了时炒掉)
四是, 人性化, 愿意听取员工的理由,再根据它作出判断和处理

中国招商引资也不仅仅是增加就业机会与税收吧, 应该还有好的企业管理模式可以学习
雪中松 发表于 2009-3-2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的企业基本上还都是以罚款作为迟到的惩罚。岂知有时候员工迟到是非故意而为之。
哎,一言难尽~
benbacon 发表于 2009-3-24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名,我转去公司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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